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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连何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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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1
第6版(国际)
专栏:国际随笔

  埃连何辜
  岳麓士
  利用移民问题贬损古巴,是美国多年来惯用的招术。备受世人关注的“埃连事件”就是一例。
  古巴男孩埃连只有6岁,他的经历却令人垂泪:去年11月22日,埃连的母亲和继父带着他以及另外11人,乘小船从离哈瓦那100多公里的卡尔德纳斯出发,试图偷渡美国。不料途中风暴骤起,小船翻沉,埃连的母亲和继父等11人落水身亡。被母亲绑在汽车轮胎上的埃连,在茫茫大海中漂泊50个小时后,在美国海域被渔民救起,捡回了一条命。
  埃连获救后,美方首先想到的,不是尽快通知他的亲生父亲、生活在古巴的冈萨雷斯,而是如何借此给古巴抹黑。埃连惊魂未定,美国有关当局就将他交给了定居在迈阿密的远房亲戚,他们中不乏反古分子。在美方看来,由这些人出面闹腾,效果要比直接与古巴交锋强得多。而且,美国可以避免授人以柄,背个“不讲人道、不尊重人权”的恶名。
  埃连一落入陌生远亲之手,一些居心不良的美国政客和反古组织,即把他当成“炮弹”,向古巴的社会制度发起猛攻。埃连的亲戚也称埃连来美是“投奔自由”,要求美国政府给予庇护。有些人甚至天天前往埃连的住处骚扰,裹胁他向媒体表示希望留在美国,哄骗他在一些不三不四的游行集会上强颜欢笑,扮做“民主小斗士”。在经历了海难和失去母亲的巨痛之后,可怜的埃连不仅不能及时与父亲团聚,得到至亲的照料、抚爱和温暖,反而还要承受如此残酷的心理折磨和精神虐待。人们不禁发问:命运缘何对埃连如此不公?
  人人都是父母所生,舐犊之情人皆有之。每个孩子都需要父母,如果孩子的母亲不幸去世,对孩子拥有监护权的首先应该是他的父亲,而不是别人。埃连尚小,不具备行为能力。他本人不只是非法移民,更是非法移民的受害者。因此,美国理应将埃连直接交给他的父亲,才能使埃连的最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拥有父亲和与家人团聚权、免受非法转移权等权利得到保障。4个多月来,冈萨雷斯经古巴政府向美方多次提出交涉,强烈要求美方交还他的儿子。这一要求既出自人伦常情,又完全符合法理原则。
  随着古巴反美抗议浪潮高涨,自觉理亏的美国决定交还埃连,美国移民局和联邦法官也已判决冈萨雷斯拥有对埃连的监护权,但由于美国反古势力和埃连在美亲戚的百般阻挠,这一判决至今仍是一纸空文。日前,冈萨雷斯已抵美国,准备接回埃连。而埃连的亲戚和反古组织还在加紧活动,试图将埃连扣留美国。
  “解铃还需系铃人”。美国虽是世界上除索马里之外唯一没有加入《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但为了不让埃连成为漠视人性的“政治游戏”的牺牲品,不使他的权利和身心继续受到侵害,美国政府有责任采取切实行动,将埃连从极端反古分子手中解救出来,平平安安地交给他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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