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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改补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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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3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拨款改补贴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 施德容
  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是当前上海养老服务面临的基本形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出台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997年和1998年,本市养老床位分别比上年增长22%;另一方面,探索政府办养老机构拨款改补贴的机制改革。
  据统计,上海市养老机构中,市、区、县政府办和街道、乡镇办合计占养老床位总数的80%。搞好政府办养老机构,对于全市养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在政府办养老机构,尤其是市、区、县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没有一个能够实现收支平衡,每年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弥补经费开支缺口。这种状况导致了几个后果:一是政府的负担太重;二是政府办养老机构缺乏竞争压力和危机意识,长期陷于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中;三是目前养老机构的收住对象已经从“三无”等困难对象为主转变为普通的自费寄养老人为主,收住对象情况差别很大,实行普遍的“暗补”,不尽合理。
  拨款改补贴的基本思路是:在现有财政拨款基数和正常递增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先以人头费、公用经费等名义拨付给养老机构的款项,改为直接补贴到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头上。改革的目的是促使政府办养老机构变“等、靠、要”为自主发展,在公平竞争环境中逐步形成以收定支、自负盈亏的自我发展机制。实行拨款改补贴,将调整收费标准,提高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上限,把原来对住养老人普遍的、无差别的“暗补”改为根据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有差别的明补。
  实践证明,拨款改补贴对于促进政府办养老机构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作用明显。由于拨款改补贴打破了原来政府的钱仅仅用于政府办养老机构的封闭局面,营造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对社会兴办养老机构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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