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阅读
  • 0回复

我军履行国际地雷条约卓有成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军履行国际地雷条约卓有成效
  据新华社昆明4月13日电 (解放军报记者姜兴华、新华社记者段建勋)记者从近日在云南边防部队召开的全军地雷履约培训班上获悉,1996年5月,我国政府在国际上参与修订和签署了《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修正议定书》后,人民解放军认真履行这一承诺和所承担的义务,限制使用地雷等装置的行动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据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早在我国政府参与修订和签署《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修正议定书》时,人民解放军即建立了专门的地雷履约机构,归口管理全军的地雷履约工作,有关部门编写了“地雷议定书宣传教育提纲”,帮助全军将士正确认识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根据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军对现有地雷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杀伤人员地雷认真处理,对有关杀伤人员地雷的20多种条令、条例、教材和教范等重新进行修定,以适应履约条件下作战和训练的要求。
  据悉,我军还把扫除已部署的杀伤人员地雷,作为履约的重要内容,在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边境地区,组织和实施了两次大规模的扫雷行动,共扫除地雷和其他爆炸物220多万枚,销毁废旧弹药和爆炸物近700吨,完成扫雷面积300多平方公里,打通边贸通道、口岸290多个,恢复弃耕地、弃荒牧场和山林6万多公顷,基本清除了边境地区的雷障,这一地区至今没有发生一起遗留地雷引起人员伤亡的事故,联合国观察人员到扫雷地区视察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