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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规定十种人不下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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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0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

  大连规定十种人不下岗
  大连市近日下发的《大连市进一步促进再就业工作和保障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有关规定》,规定要求,有正常生产任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下列人员下岗:配偶方已经下岗(失业)的;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现役军人配偶;残疾人、工伤5至10级;因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归侨和侨眷;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持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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