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4阅读
  • 0回复

澳门成立检察官委员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1
第12版(港澳和台侨)
专栏:

  澳门成立检察官委员会
  新华社澳门电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官委员会日前正式成立,这个委员会将负责检察院司法官的管理及纪律监察。
  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包括现任检察长何超明,由特区行政长官任命的两名社会人士、检察院各级司法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两名检察官。何超明担任委员会主席。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核检察院司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必要时对他们采取纪律行动,建议科以免职、强迫退休或撤职等处分;研究提高澳门司法体系的效率并提出相关建议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