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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教授质询杭州电信 何以收取“振铃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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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8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热点追踪

  浙大教授质询杭州电信
  何以收取“振铃费”
 本报记者 陈伟光
  3月15日,杭州许多新闻单位收到由浙江大学107位教授联名撰写的《关于杭州电话收费中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反映》,揭露杭州市电信局有收取长话“振铃费”的“腐败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多家媒体对此予以关注。时间已过去一个月,事件究竟怎样?本报记者作了追踪报道。
  浙江大学教授郑强给记者提供了一沓厚厚的长途话费明细表,表上布满一道道横线,以示这些通话属“超短时长话”。
  所谓“超短时长话”,就是通话时间在10秒钟以下,相当于对方仅“喂喂”几声就挂断了。在另一张明细表上,记者注意到,同一个被叫号码,在去年12月14日15时8分28秒至15时8分40秒内出现5次计费,每次通话时间2—3秒钟,计费1.2元。提供该表的教授回忆说,她这是给西安的丈夫打电话,连拨5次,都只是振铃,而未通话,实际上杭州电信局收了她7.5元“振铃费”。
  “计时收费从对方接听电话开始”,这是常识。那么,杭州电信局打出的明细表上,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高频率的“超短时长话”现象?浙大教授们怀疑,杭州电信局收了“振铃费”。郑强教授联想到他在日本京都大学留学时遇到的类似情况。当时,他感觉每月支付的国际长途话费偏高,提出看明细表,发现有1秒、2秒的长话,就跟有关部门交涉。经查,原来是承包京都大学宿舍区电信经营权的日本人,雇人在宿舍区的长话计费系统上加装了一个“机关”,收取了“振铃费”。
  细致的浙江大学的教授们还估算了一笔账:假设杭州现有100部电话使用长话,以每部每月打5次长话计,杭州电信局每年可收到“振铃费”3600万元。
  4月6日,在杭州市纪委“纠风办”主持下,以杭州电信局副局长孙志华率几位中层干部为一方,以郑强等12位浙大教授为另一方,展开了一场对话。
  面对教授们提供的长话费明细单,电信局方面承认存在超短时收费现象,但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被叫电话的终端有副件,如传真机、录音等设备,可以在主叫用户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构成通讯回路,虽然主叫方并未通话,其实电话已接通,收费系统开始计费。电信局否认收了“振铃费”,并否认由电脑完成的计费系统有问题。
  杭州电信局副局长孙志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补充了几个观点:一、超短时话费在长话通讯中是一种客观现象,以10秒钟作为时间界面,短话单的比例大约在5%左右。二、用户认为“没有通话就收通话费是不合理的”,这种看法跟现行国际通讯规则不吻合。三、用户的使用原因,也可造成短时话费,如在电话机上作了一些设置,增加转移呼叫功能,转移时往往要间隔几秒钟,主叫方没有听到转移信号就挂机了。四、用户终端的故障,部分电信线路的故障,也可能造成短时话费。孙志华称,杭州电信部门最近对1万多张话单进行调查、跟踪、分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由于系统和业务操作方面的原因产生超短时话单。
  教授们对电信局方面的解释不能满意,提出反驳:“超短时话费如果偶尔出现几个还情有可原,但现在这个比例高达40%,如此大量的出现就不可理解。再说,可以肯定那些电话没装任何终端设备。固定电话出现超短时收费,但打磁卡电话就没有这个问题,这是为什么?”因此,他们认为,电信局的计费系统有问题。
  两个多小时的对话并没有就核心问题取得共识。
  浙大教授与杭州电信局对话的内容被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振铃费”成为杭州市民近日来街谈巷议的中心话题。一些市民向媒体反映,他们也发现超短时话费现象,呼应教授们的质疑。
  据杭州《都市快报》报道:一个在电厂工作的郑女士说:“我家情况跟教授们一模一样,去查查账单,有1分钟打了4个长话的记录,弄都弄不懂咋回事?”一位汪姓店主反映:他的店有一部公用电话,顾客打长途电话,明明没有接通,可计价器已经开始跳了,为此他每月差不多要损失300多元。
  据《浙江青年报》报道:一个名叫张扬的市民向该报反映:去年7月份,他去杭州市电信局要了一份长途话费清单,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其中有两次电话计费,被叫号码是同一个,第一次计时1分49秒,但仅隔1秒钟,又有一次计时12秒。他肯定自己只打了一次电话,却被收了两次电话的费用。再说,只间隔1秒就打两次同样的电话,也令人难以理解。他为此要求杭州电信局作解释。回答是被叫机终端连有传真机或留言电话之类的东西。而张扬说,被叫电话是打到朋友家的,根本没有装这些玩艺。经过两个多月交涉,电信局终于承认可能是计费交换机有点问题,补了张扬100元钱。张扬认为:“浙大教授们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说话,这件事如果最后有了圆满的结果,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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