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阅读
  • 0回复

党委应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9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工作集锦

  党委应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党委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凡是应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要求“一府两院”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要严肃认真对待,作出负责的答复和处理。三是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做到党委组织部门考查干部时邀请人大派人参加,对人大常委会最后作出的任免决定,坚决予以支持。拟任命干部必须按要求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提高干部的法律水平。(山东省人大供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