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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走向审判第一线——记上海法院系统司法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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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院长走向审判第一线
  ——记上海法院系统司法改革
  陈忠仪 李惟
  在普通公民的心中,人民法院的院长无疑是法院的最高权威。近年来,上海各级法院的院长们走进接待室,登上审判席,让当事人有走近院长的机会,让普通公民有面对面向院长倾诉的机会。
  院长双休日接待雷打不动
  “滕院长,这事您要是不管,我就到市政府门口去闹!……”年近六十的吴老太一脸怒气地走进市高院接待室。“怎么不管?我们法院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你有理,法院当然支持你!”这天主持接待的市高院滕一龙院长和蔼地回答。或许是滕院长肯定的语气给了当事人信心,吴老太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开始平静地叙述事实。原来,吴老太是一起房屋修缮案件的原告,法院判决她胜诉后,被告方却以种种理由不予执行,吴老太的屋墙仍然由于被告方浴间改建措施不当而渗水。了解情况后,滕院长立即向参与接待的高院立案庭张庭长交待,“无论如何要让判决落在实处,要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张庭长当即与承办案件的徐汇区法院联系落实。该院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集民一庭、执行庭及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实地察看并协商解决方案。经多次努力,双方终于取得了一致意见,较为妥善地解决了问题。事后,吴老太写信给滕院长表示感谢,称“没想到您作为上海高院的院长能够亲自过问我这样一个平民百姓的小事……”滕院长每提起这件事总要说:“我们不能让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院长接待,不在于案件的大小,而在于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些实事。”
  自1995年8月上海高院建立双休日院长接待制度以来,将近5年过去了,全市各级法院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这一制度。从高院滕一龙院长到各级法院的院庭领导,都严格按照立案庭的排期参加院长接待,当面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而在这种倾听中,院长们以他们的真诚,赢得了人们对人民法院的尊重与信任。
  “首席”法官亲自开庭审案
  1999年11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随着一声“现在开庭!”的宣布,开始了市第一中院历史上首次由正职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庭审。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是院长陈旭。这一天他将公开开庭审理吴修木自诉伤害、蒋皋贩卖毒品、叶可振妨害公务三起刑事上诉案。
  “院长首先应该是一名法官!”陈旭院长在院党组会议上多次不容置疑地强调这一点。确实,院长走上法庭,亲自主持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既是院长从行政管理转向审判决策的具体体现,又是院长作为“首席”法官深入审判第一线,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作为长期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陈旭院长对刑事二审庭审方式改革有着独到的思路。在庭审中,陈旭简化了对一审已经查明、且控辩双方均无争议事实的调查,将庭审重点直指上诉理由涉及的事实,既突出了重点,又节约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三起案件都当庭宣判。
  新千年伊始,南市区法院王立人院长就于2月4日走上法庭,担任审判长,按照庭审方式改革的要求,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国正运输毒品案,在严格按程序操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整个庭审用了35分钟,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目前,上海市各级法院越来越多的院长正以资深法官的资格相继走上法庭主持庭审,以最直接的方式推动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进程。
  “一把手”定期检查法律文书质量
  1995年,市第二中级法院成立初期,各种硬件的配备还相当不完善,文印室还是最简陋的装备,而大量法律文书的制作却是刻不容缓的。刚刚走马上任的齐奇院长在党组会议上明确要求“法律文书不允许有丝毫差错!”于是,定期抽查法律文书成为院领导日常工作之一。人们常常可以看到齐奇院长亲自检查各审判业务庭的法律文书,甚至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在二中院,对法律文书的制作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对此都有足够的重视。当被问及为何要亲自抽查法律文书时,齐奇院长这样回答:“从立案到庭审再到判决,最后落到当事人手里的就是一纸法律文书。对法院来说,文书是我们工作成果的结晶,对当事人来说文书就是诉讼结果。所以说法律文书直接体现着审判工作的质量,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现在我们可以说,在上海市民的心中,人民法院的院长不再遥远,不再抽象。他们走出办公室,走向审判第一线,他们真实而具体地站在你的身边,为你提供着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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