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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要快步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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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1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目前一些国家对进口商品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扩大出口——
技术标准要快步走
本报记者原国锋
  不久前,南京某化工厂准备向某国出口白油,对方一方面对产品质量表示满意,但又认为我方产品包装规格高为900cm,与他们的包装标准高为914cm不符,以不便于流通周转为由拒绝进口。这样,仅仅由于包装规格不符标准,这笔100吨白油的出口生意最终未能成交。
  这样的事例在对外贸易中俯拾皆是。
  贸易保护的“利剑”
  技术标准不仅仅是对产品质量实施规范管理的指标,而且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它事实上已经成为进行贸易保护的“利剑”,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一种。这些商品进口国或地区通过建立产品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以及颁布法律、条例、规定等方式,对外国进口的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形成一种“技术壁垒”,从而给商品出口国增加难度。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是指日可待,届时,成员之间的关税壁垒和一些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的运用都将大受限制,甚至被禁止。在这种情况下,看似客观、公正、合法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必然成为影响贸易的重要因素。外经贸部一位官员初步估计,国外设置的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直接与间接的影响超过450亿美元,约占出口额的25%以上。
  熟悉规则规避壁垒
  要规避技术壁垒,首先要在采用标准上向国际准则积极靠拢。目前,我国已有国家标准19278项,采用国际标准的有8387项,约占43.5%,而真正采用ISO、IEC标准的仅占1/10左右。拿食品加工产品来说,我国现行的140项食品加工标准中,等同、等效或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有24项,占17%;现行的475项食品检验方法标准中,有63项等同、等效或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占13.3%;采标的国际化程度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叶柏林指出,目前,政出多门、职能重叠的“行政主导”式标准化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技术更新快、市场变数多的要求,而且直接束缚着企业采标的主体作用。加快标准化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一大批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采用那些在国际上有权威的组织制定的享有“事实上的国际标准”地位的标准,是新时期的迫切要求。
  要规避技术壁垒,更需要有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和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去,以熟悉有关协议条款的实质内容,熟悉有关协议赋予的权利,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及国际环保公约赋予的权利。
  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张世清指出,世贸组织有许多协议和条款涉及协调贸易技术壁垒问题,各成员必须遵守,而我国真正懂得贸易技术壁垒有关规则的人并不多。他呼吁我国要尽快培训一大批懂WTO/TBT协议(标准守则)的人才,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密切跟踪、收集、监督目标国的标准制定,认真研究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的各种法规、标准和符合性评定程序。只有这样,当发现有发达国家利用技术壁垒措施时,我们才能知己知彼,充分利用WTO/TBT协议的相关条款,积极磋商、裁决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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