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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临时工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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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6-21
第2版()
专栏:

充分利用临时工棚
王朴
铁道部最近决定把一些基本建设工地原有的临时工棚升级为正式房屋,在将来铁路工程完工交付营业时,一并交给营业铁路单位使用,施工单位不准任意拆除;并决定重新规定临时工棚的建筑标准。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临时工棚,顾名思义就是临时性的建筑。工程完工后,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可是,却有许多施工单位把临时工棚建设得过分讲究,实际上已经变成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建筑了。铁道部第六工程局去年上半年修建的三万平方公尺临时工棚,全部采用木结构,还铺了水泥地坪、青砖地坪,墙壁上都用白粉刷过,每平方公尺造价高达四十一元;甚至临时厕所,每平方公尺的造价也高达四十元。这些所谓“临时工棚”、“临时厕所”,据估计至少可以使用二十年,当地的居民根据自己的建筑标准来衡量,认为“一百年也不一定倒塌”。
把临时工棚建造得这样讲究,显然是一种浪费。而更严重的,是有许多单位不管这些临时工棚还有用没有,都一律拆除。例如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在古浪地区的工程完工后,中共甘肃古浪县委会要求出钱买一批临时工棚作办公室,施工单位为了回收木材、玻璃,竟置之不理,迳自把门窗和屋架拆走了。看来,施工单位回收了木材、玻璃,可以用到新的临时工棚上去,好像是为国家节省了投资;实际上却是最大的浪费。国家在每个平方公尺上花了几十元建造起来的、可以相当长时期使用下去的房屋,就这样拆掉。这个损失,难道是施工单位回收一点木材和玻璃能够抵偿的吗?一方面把可用的工棚拆除了,另一方面诸如中共古浪县委会等需要房屋的单位还得另建房屋,又需要一笔投资;营业铁路单位将来在这里经营运输业务,也需要国家投资另建职工宿舍。有什么必要让这一个单位把好好的房子拆掉,另一个单位不久再来重新建造呢?
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房屋供不应求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国家为了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不可能大量投资于一般房屋建筑。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的临时工棚,在工程完工后随同生产设备移交给生产单位,或交给其他需用单位使用,这是节约国家投资的一个好办法,是完全符合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措施。
各个主管部门也应该像铁道部一样,检查临时工棚的建造情况。在今后的建设中,能够先造正式房屋的,应该先造正式房屋代替临时工棚,全部节省这笔费用。必须建造临时工棚的,也应该尽可能地降低每平方公尺的造价。至于现有的临时工棚,在工程完工后,除了确已不能使用的外,应尽可能随同生产设备移交生产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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