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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体谋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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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7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为困难群体谋利益
里程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关键是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总体利益是由各部分人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当前,特别要关注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群众、受灾地区群众、工资被长期拖欠的基层干部这些困难群体,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切实安排好。
  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群众的生活处于困难之中。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今后会有发展潜力,但现在仅仅依靠他们自身努力来改变目前处境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扶一把。在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应该挑起担子,有所作为。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处境最困难的群众的疾苦。这些人的困难解决不好,不仅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甚至会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各级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体摆脱困难,使他们安居乐业。
  有人认为,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资源和就业的配置通过市场解决,政府不好包办。这种看法似是而非。的确,随着改革深入发展,政府职能正在转变,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市场机制不可能自动实现社会收入的公平与协调,也不可能顾及到全社会的扶贫救弱等问题。政府应该在这里多发挥作用。假如困难群体陷于无助,贫富差距过大,无疑会影响社会协调发展,最终有损经济效率,也会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各级政府应当从全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收入分配和就业状况进行再调节,采取措施保障困难群体的正常生活。
  安排困难群体的工作与生活,与各级干部转变作风密切相关。形式主义不改、官僚主义不破,这项工作就一定搞不好。有的人两只眼睛只盯住上边,很少下基层看一看;有的人愿意到条件好的富裕地区总结经验,不愿意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解决问题;有的地方教师工资和下岗人员救助款发不出去,领导人却热衷“政绩”,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有的地方甚至截留扶贫款,挪作它用。
  凡此种种,都是与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相违背的。只有真正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转变作风上狠下功夫,深入实际,体察民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真正放在心上,才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
  如何帮助困难群体解难排忧,各地有一些好的经验。总的来说,首先是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采取措施发放工资,建立社会保障线。同时,要开展开发式扶贫工作,把困难群体的出路与本地区本部门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既要有帮困的善意和认真态度,又要有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要在发展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方面下功夫,开展培训工作,创造就业机会。这方面的潜力还大得很。
  总之,只要我们端正作风,深入实际,认真借鉴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就一定能够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出成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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