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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夫妇案终审维持原判 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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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7
第2版(要闻)
专栏:

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夫妇案终审维持原判
  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
  据新华社合肥10月16日电(记者于杰)10月15日下午3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厅对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及其妻周继美抗诉、上诉案公开宣判。终审裁定驳回合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和肖作新、周继美的上诉,维持合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肖作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周继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二人犯罪所得、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一审宣判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对周继美贪污罪量刑失轻为由提起抗诉;肖作新、周继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量刑偏重为由提起上诉。
  针对抗诉理由,安徽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周继美贪污罪的具体情节及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周继美尚不属于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一审判处周继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无不当;针对肖作新、周继美上诉理由,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对肖、周两人的定罪量刑,一并核准判处周继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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