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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排查调处制度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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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探源与思考

如何使排查调处制度化
金晓晖
  中央综治委部署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主要是为了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犯罪发生而展开的,这是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德政工程”。“排调”是一种行政行为,如何使这些行政行为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我想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领导包案”应完全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体现依法治国的精神。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学好法律法规,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才能做到会办案。既然是“领导包案”,就必须进入工作程序,从受案,立案,调查,调处,到调处不成,作出决定,听取双方意见,如有一方不服,如何进入再议程序。把这一整套工作程序进入行政行为,成为一种科学的行政工作制度,这样就避免了“领导包案”中的主观臆断,长官意志的随意性,不规范性。
  二、“首问责任制”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这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党政部门全面展开,效果会更佳。这就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专业水平才能接待好群众,不得有丝毫推诿,推诿就是失职。凡属本部门本系统管理的事,就必须进入工作程序,如果不是自己管的,也不是本部门本系统管的,也要如实记录下来,然后再秉案移交,必须帮助群众联系到接案人,直到有人接案,首问移交程序结束,此案又进入新的运作程序。这样一来,就彻底杜绝了群众告状中相互推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衙门作风。
  三、在排调信访接待中实行接待卡,交办卡,送达卡,督办卡,终结卡的“五卡”制度是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应列入工作程序。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就可避免群众告状无门,有冤无处伸,最后“逼上梁山”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恶果。这就要求我们信访工作要有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工作精神,无论大小案子都要详细记载,有始有终,还群众一个明白。
  总之,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是新形势下一项庞杂而艰巨的特殊工作。要想把这项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做好,绝非易事,必须建立一种科学的工作制度,才能真正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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