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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夏季收回到期农贷的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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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6-24
第2版()
专栏:

做好夏季收回到期农贷的工作
郑直方
农业贷款工作做得好不好,应当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方面要发放适时,对象准确,用途正当;另方面要能及时收回。这是一个工作的两个方面。前者做好才能真正有效地扶植农业生产,后者做好才能有继续不断地扶植的力量。目前夏收作物正在收割,银行应当紧密结合农业税夏征和夏粮统购工作,收回到期的农业贷款。及时收回可以收回的贷款,不仅可以配合回笼货币、稳定市场,而且是充实再贷资金力量的主要源泉。
在收回到期农贷的时候,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向农民进行宣传教育。要向他们说清楚贷款“有借有还”的道理和“到期即还”的重要性,使他们进一步认清国家和农民的关系。有些工作人员认为经过宣传总路线,粮食统购统销和贯彻“三定”政策以后,农民觉悟提高了,不再宣传教育他们也可以自动还款,这种想法是不合实际的。不能过高地估计一般的宣传号召的效果。除了一般的号召之外,还必须拿一些典型事例,讲解贷款所起的作用,算增产帐、利息帐等,针对具体情况对农民进行个别的教育。在工作中,必须防止任何强迫命令的作法,而要普遍讲解和坚决执行“能偿还完者全部收回,能偿还一部的收回一部,确实无力偿还的允许转期”的原则。有些同志不敢向群众宣传这些原则,认为讲清政策反而对工作不利,这是不对的。
收回农业贷款的工作是各项农村工作之一,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之下,结合中心工作进行。银行应根据调查和试点等情况,做出收贷计划,规定工作步骤、方法,提出应注意的问题,事先报请党和政府批准,以便党和政府领导和安排。农民大量出售粮食是在统购时期;收回贷款的工作应当和统购工作紧密结合。为此,银行事先要了解统购的步骤、方法、时间和地区。有的农民在统购未开始或统购过后也出售一部分粮食;因此,在非统购时期也不能忽视收回贷款的工作。
在收回农业贷款的工作中,要力求给农民以方便,不要多耽误农民的时间。在收回农业贷款前,要在银行内部做好贷款帐务核对工作,算好利息,抄好到期贷户清单,以利于收贷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些地区去年遭受了自然灾害,农民偿还能力受了一定影响;也有些农业社、互助组和个体农民过去贷款过多,一次难以还清;在收回贷款时要从实际出发,规定暂时少还和转期续贷的办法,以免使他们的生活发生困难。
在收回农贷的工作中,应当充分运用信用合作社的力量,银行委托信用合作社收回农贷,不但可以弥补银行人力的不足,并且有许多好处。信用合作社和群众关系密切、熟悉情况,比较容易做好这个工作。当然,必须考虑信用社的领导骨干的工作能力等条件,不能一律委托;在委托时必须把收回贷款的政策、手续以及工作方法交代清楚;在收回贷款的过程中还要经常检查,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反对那种推出去不管的偏向。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帮助信用合作社开展业务,如收回贷款、吸收存款,等等。
今年绝大部分地区夏季作物收成很好,农民有归还贷款能力。据河南南阳县清凉寺乡和荥阳县曹李乡调查,能收回过期到期贷款达百分之八十左右。贯彻粮食“三定”政策以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政治觉悟提高了,一般说来都愿积极归还贷款;特别是农业合作社员和互助组员,将会在归还贷款中起积极作用。河南辉县司寨乡第一农业合作社,在二十五个贷户中除两户确实无力只归还一部外,有二十三户表示要全部归还;当地不少农民主动找信用合作社查对银行贷款帐,准备还款。信用合作社去冬以来普遍地发展了,能更大地发挥国家银行的助手的作用。这些都是今年夏季做好收回到期农业贷款工作的好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充分运用这些条件,把这个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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