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2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妇儿工委召开三届四次会议 吴仪出席并讲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妇儿工委召开三届四次会议
  吴仪出席并讲话
  本报北京1月31日讯 记者潘跃报道: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召开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我国政府即将颁布和实施2001k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新一年的妇女儿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为21世纪前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头,进一步推动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吴仪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一年是实施90年代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最后一年,也是为21世纪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做准备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基本完成了编制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任务;加大了实施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力度;完成了妇女和儿童发展两个国家报告并先后提交联合国,这两个报告反映了十年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和履行国际公约的承诺。
  吴仪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在认真完成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的基础上,把实施新纲要的工作重点继续放在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通过90年代两个纲要的终期评估找出未达标的问题和原因,特别是妇女纲要中的卫生保健、儿童纲要中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问题,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形势下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流动人口中儿童教育和妇幼卫生保健、流浪儿、预防艾滋病等问题,并及时总结这方面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吴仪强调,当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一系列精神,提高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自觉性。“法轮功”邪教组织编造歪理邪说,引诱善良的妇女儿童上当受骗,甚至自焚自残,法理难容。各级妇女儿童组织要教育广大妇女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及其危害,充分认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自觉与“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不懈的斗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1k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9个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