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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天津大中小学实施《德育规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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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1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天津大中小学实施《德育规程》
  本报天津11月20日电记者陈杰报道:从11月1日起,天津市150万大中小学学生手里都有了一个金黄色封皮的小本子,这就是《天津市大(中、小)学生操行指导与评价手册》。同一天,由天津市委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制定的《德育规程》开始实施。
  《规程》旨在引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管理和服务活动,遵循学生成长的轨迹和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确定不同的德育目标、途径与方式,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相互衔接。《规程》明确规定了“三必两应”,即必知、必行、必守和应知、应行。“三必”是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其中“必守”是德育要求的底线。“两应”则是在“三必”基础上的提高,体现了先进性要求和德育的引导方向。比如针对小学一年级学生,必知包括知祖国、知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知少先队组织;必行包括尊敬长辈、安全出行、勤奋学习等;必守包括守信、守纪、守公德。应知包括知规范、知自护、知诗文;应行包括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生活节俭。
  承担试点工作的天津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张红认为:“《规程》的出台使学校德育工作有章可循,克服了以往德育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缺陷,使德育教师不再像‘消防队员’,整天东奔西走忙于应付各种具体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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