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阅读
  • 0回复

《国境卫生检疫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举行 彭珮云出席并讲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01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境卫生检疫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举行
 彭珮云出席并讲话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龚雯报道:今年12月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颁布15周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在京联合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珮云指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国境卫生检疫工作。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国境卫生检疫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标志着国境卫生检疫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国境卫生检疫法》颁布15年来,我国的国境卫生检疫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境卫生检疫体系。在加强法制建设、改革国境卫生检疫管理体制、与国际卫生惯例接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全国质检工作者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检疫,严把国门,为保国安民作出贡献。
  彭珮云说,加入世贸组织,给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政府要更加重视并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大宣传贯彻此法的力度,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和规则的学习和宣传,做到忠于职守、认真执法、严格把关,坚决打击和惩处各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行为,防止国际间传染病及其传播媒介的传入与传出。为此,要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水平。各级人大要重视并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使这部法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介绍了质检部门实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情况。他说,质检总局所属的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一方面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全面实行了新的通关模式,实施电讯检疫,提高口岸运行效率。一方面加强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在传染病监测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重点加强了鼠疫、霍乱、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疫监测。《国境卫生检疫法》颁布15年来,在出入境人员中共检查出艾滋病毒携带者1200人,依法采取了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了传染病的传入传出。1999年以来,针对国外暴发的西尼罗热、日本脑炎、鼠疫、霍乱、黄热病、裂谷热、登革热、疟疾、埃博拉出血热等疫情,及时发布公告,采取紧急防治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外交部、外经贸部等25个部委(局)的有关负责人、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等共120余人出席了今天的座谈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