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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出席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座谈会时强调 依法打击假冒劣药抑制虚高药价治理药品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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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01
第2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出席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座谈会时强调
  依法打击假冒劣药抑制虚高药价治理药品广告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今天在出席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座谈会时强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在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当紧紧围绕打击假冒劣药、抑制虚高药价、治理药品广告这三个环节,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努力将药品管理这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做好。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在北京联合召开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吴阶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春云在讲话中说,药品管理法是一部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服药治病、保护身体健康,对社会上所有的人,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和职业,都是不可缺少的,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我国制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直接损害人体健康,危及用药安全,破坏药品管理秩序,对社会危害极大;部分药品虚高定价,一些低收入的群众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问题,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药品虚高定价中的高回扣、大折扣,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患者的利益;过多过滥的药品广告引起群众极大的反感,有些药品广告夸大药品功效,误导消费,干扰了正常的药品经营,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危害。
  姜春云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立法要求,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对外开放扩大的新形势,适应了药品产业日益发展、市场秩序混乱、急需加强管理的新情况、新变化,也充分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和愿望。修订和实施《药品管理法》,是规范和提高药品质量,完善药品监督管理,打击和杜绝假冒伪劣、坑害诈骗、营私舞弊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从保证药品质量、用药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目的出发,总结我国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经验,补充、完善了对药品质量、药品生产经营、药品价格、药品广告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促进药品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在谈到《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时,姜春云说,实施药品管理法、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既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价格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告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的责任。他强调,各有关部门应当紧紧围绕打击假冒劣药、抑制虚高药价、治理药品广告这三个关键环节,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努力将药品管理这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做好。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也要文明执法,在行使《药品管理法》赋予的权力的同时,严格履行《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忌怠于职守,徇私枉法。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做好新《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宣传,还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使人民群众能够尽快了解掌握《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卞耀武、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徐玉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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