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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规定何其多具体执行没“准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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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2-18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不准”规定何其多
具体执行没“准头”
  据辽宁日报报道,“中小学生不准购买”、“中小学生不准入内”……类似的规定在辽宁省朝阳市内的店面随处可见。然而,“不准”的地方并不乏中小学生的身影。国家规定,各类售烟场所必须放置醒目警示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但仍有不少未成年人买烟、吸烟。据了解,由于对种种“不准”规定尚无明确的处罚措施,因而只能靠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努力配合和经销商的自觉遵守。
  点评:“不准”写在那儿,“规矩”立在那儿,却少有人执行,岂不成了一纸空文!处罚措施细化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才能规范经营行为,有效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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