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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名“法轮功”练习者为上“天国”自杀身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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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3-01
第5版(要闻)
专栏:

  239名“法轮功”练习者为上“天国”自杀身亡
  新华社记者
  除夕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后,李洪志一伙极力狡辩:这起事件与“法轮功”根本无关,“法轮功”不允许学员自杀。
  事实上,在李洪志“世界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的煽动、蛊惑下,近年来,“法轮功”痴迷者以不同方式自杀身亡的案例屡见不鲜。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法轮功”组织被取缔后,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
  1999年7月4日,山西省屯留县北岗乡工人李进忠,与“功友”、山西省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员常浩驰,在村外以练功打坐姿势相对而坐,浇汽油自焚身亡。
  1997年8月,44岁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农民刘玉凤点燃煤气罐自焚死亡。
  1998年10月,31岁的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民李玉梅出现幻觉说:“李洪志老师要带我去‘天堂’。”10月27日下午,她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进去自焚。
  1999年7月23日中午,广东韶关钢铁集团公司运输部道口工梁招凤头疼难忍,但仍拒绝就医,24日上午,服农药身亡。
  1999年5月22日,吉林省辽源市农民李永林到山上微波铁塔上吊自杀。后发现他在铁架下烧了7炷香,地上平放一张李洪志画像。
  1995年7月11日,浙江湖州市经委职工孙伟勇为了显示自己修炼“正果”,第一次从二楼跳下没事,以为自己确有了功夫。深夜12时,第二次又从二楼跳下,因内脏破裂出血死亡。
  1998年10月10日中午,24岁的广州市南方大厦西城广客隆售货员康彩叶带着放音机和“法轮功”录音带跳江自杀身亡。
  1996年9月16日,辽宁凌源市食品公司统计员张立君练功时用玻璃割腕自尽未遂。9月17日,在街上拦车,把手插入水箱,导致重度烫伤,又趁人不备钻到车下,当场被轧身亡。
  “法轮功”使成千上万的家庭离散,失去和睦幸福,造成了一大批痴迷者因拒医拒药而死亡,甚至自残、自杀以至杀人害命,目前被“法轮功”害死的练习者和无辜人员达1660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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