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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权限 推动改革 促进发展 教育部推出中等职业教育新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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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7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下放权限 推动改革 促进发展
教育部推出中等职业教育新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尹鸿祝)教育部日前推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新措施。
  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由学校自主确定。从2001年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不再单独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照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学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入学。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可试行提前招生。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试行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一年多次招生。
  教育部决定改革跨省招生制度。从2001年起,除国务院部门直属学校外,其余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一律由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即可招生。
  原则上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均可以跨省招生。各省(区、市)所属公安、司法类学校必须征得公安部和司法部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跨省招生,鼓励东部地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开发西部培养中职人才。
  教育部还要求积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接纳愿意转入职业学校学习的普通高中各年级在校学生,要创造条件为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提供入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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