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严打部署——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8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严打部署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
  本报记者 崔士鑫
  检察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的重任,在“严打”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
  记者: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提出了两年内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等目标,您是怎样认识这一问题的?
  韩杼滨:治安形势严峻,将直接影响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党中央及时召开这样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意义重大。
  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的重要讲话,表明了党中央的决心、信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4月9日发出《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全力以赴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
  记者:检察机关确定了哪些打击重点?在检察环节,将怎样落实“严打”整治的部署?
  韩杼滨:打击重点是三类犯罪,一是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二是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三是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
  在执法中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定期限内从快进行打击。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同时要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还将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骗税为重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记者: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和严重经济犯罪背后都有“保护伞”,甚至严重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就是执法者自己。检察机关针对这一情况将采取哪些措施?
  韩杼滨:我们在具体部署中已作了规定,检察机关要严肃查办“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黑恶势力和严重经济犯罪背后的腐败犯罪分子,彻底打掉“保护伞”。
  参与、纵容、包庇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人员和与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相牵连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要作为查办的重点。对那些为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以及参与、包庇、支持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将严厉查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