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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表彰会上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基层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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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01
第4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表彰会上要求
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基层稳定
本报北京4月30日讯记者崔士鑫报道:今天上午,司法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基层司法所和广大司法助理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罗干说,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起来,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罗干指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治安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和广大司法助理员,承担着调处纠纷、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任务。长期以来,他们与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等基层政法组织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各项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他要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利用自身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职能优势和工作网络,大力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与安置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充分发挥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和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协助基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维护基层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罗干提出,要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他说,总的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但形势的发展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特别是适应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活动,把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他说,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加强领导,关心支持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切实帮助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会议由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主持。在今天的大会上,北京市延庆县康庄司法所等100个司法所和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镇司法所所长毕明发等300名司法助理员,分别被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和“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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