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全国水上客货运输价格全面放开水运企业调整客货运价格应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02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全国水上客货运输价格全面放开
  水运企业调整客货运价格应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
本报北京5月1日讯记者王政报道:根据国家计委和交通部的通知,今天,我国水上客货运输价格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次价格放开涉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海洋和内河航运企业,重点是原油运输价格的放开。除由军费开支和财政直接支出的军事抢险救灾运输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水运的具体价格,将全部由水运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
  交通部的负责人认为,放开水运价格是顺应市场发展的必然。鉴于水运市场在我国早已形成,大部分水运价格已经执行市场调节价,因此,此次水运价格放开不会带来运价的大幅波动。从长远来看,可以促进其他运输方式进一步走向市场和价格的开放,从而有利于我国现代物流的开展。
  交通部负责人强调,水运价格放开之后,各水运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水运企业调整客货运价格时,也应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对于调价幅度明显不合理引起社会各方面强烈反应的,各地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干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