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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援助基本框架形成 援助案件60余万件 70余万人次受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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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1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我国法律援助基本框架形成
  援助案件60余万件 70余万人次受益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经过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从无到有,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相继建立,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队伍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制度日趋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的基本框架现在已经形成。
  据了解,司法部在八年前正式提出探索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到今年6月止,全国已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2299个。现有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8000多名,其中,50%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基本担负起了组织和实施法律援助的职能,我国法律援助的基本框架已形成。几年来,法律援助的范围不断扩大,受援人数日益增多。全国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持续上升。自1997年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489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3万余件,有70余万人次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基本上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确立了实施法律援助的“四统一”(统一申请、统一审查批准、统一指派办案、统一监督)原则。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统一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的工作。14个省(区)相继颁布了法律援助地方法规或地方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规,有望于年底前出台,我国法律援助事业正稳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行政司法机关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和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继续抓好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地方的法律援助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对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管理要有机结合,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合作,理顺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严格禁止法律援助机构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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