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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基层 面向群众 大中城市法律服务业向社区延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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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14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面向基层 面向群众
 大中城市法律服务业向社区延伸
  本报讯 记者武侠从有关部门获悉,着眼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大中城市街道社区法律服务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法律服务业的各项工作都要向社区延伸,以街道社区为依托,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
  司法部长张福森日前表示,通过法律服务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功能、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社区法制建设参谋助手功能、维护社区稳定职能,这是司法行政部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势要求,提升广大社区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
  首先,律师、公证工作要向社区延伸。要鼓励大中城市的每个律师事务所在正常开展业务的同时,定向为一个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担任法律顾问。
  其次,大中城市的街道法律服务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调解民间纠纷、办理简单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主,以本街道的社区居民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
  第三,大中城市的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以对社区贫困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特困居民发放法律援助卡,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按规定及时提供援助服务。要在街道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在社区里更为活跃,更为便利高效。
  第四,还要整合社区资源,共同促进社区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要将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较高政治素质、热爱社区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工作者等吸收到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利用节假日、工作以外的时间等,采用轮流值班、当面解答、电话解答、网上解答或上门解答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在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协调下,为本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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