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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公布明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及天然橡胶配额分配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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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2
第2版(要闻)
专栏:

  计委公布明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
配额及天然橡胶配额分配实施细则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遵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今天向社会公布了《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2002年第4号)、《2003年天然橡胶进口配额分配实施细则》(2002年第5号)及《200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第6号)。
  据介绍,2003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重要农产品进口实施关税配额和进口配额管理的第二年。国家计委遵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依据2002年发布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9号)、《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第20号),根据2002年重要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和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的实施情况,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三个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实施细则,200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0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90%;玉米65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64%;大米465.5万吨(其中:长粒米,即籼米232.75万吨;中短粒米,即其他米232.7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50%;棕榈油260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豆油281.8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菜籽油101.86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食糖18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70%;棉花85.6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33%;羊毛27.575万吨;毛条7.625万吨。2003年天然橡胶进口配额为85万吨。
  公告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棉花、食糖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应于2002年10月15日至31日向国家计委授权机构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各授权机构在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达国家计委。国家计委于2003年1月1日前将《农产品进口安排通知书》发送最终用户。
  公告规定,2003年对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仍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从2003年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国家计委授权机构开始接受符合申请条件企业的申请。
  公告规定,符合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配额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应于2002年10月15日至31日向各省级计委提出申请。各省级计委于2002年12月1日前将《天然橡胶进口配额安排通知书》发送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
  公告规定,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棉花、食糖、羊毛、毛条、天然橡胶加工贸易配额申请者,凭外经贸部门发放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国家计委授权机构申请并领取加工贸易进口配额。
  据介绍,公告将在国家计委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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