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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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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李岚清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农村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进步,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我国卫生工作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江泽民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阐明了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为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旧中国农村卫生事业几乎空白的基础上,我国在50年代就初步建立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并开始兴办合作医疗,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毛泽东同志早在1965年就明确指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确立了农村卫生工作在全国卫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了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卫生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84年,邓小平同志批示:“防治地方病,为人民造福。”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卫生工作高度重视。1996年,江泽民同志出席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农村卫生工作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对于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些都对推动农村卫生工作产生了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卫生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医疗预防保健网覆盖广大农村。截至200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综合医院2018所,中医院1226所,防疫站1663所,妇幼保健院1393所,乡镇卫生院48090所。89.7%的行政村设有医疗室,平均每村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2人。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95%的农业县(市、区、旗)初步实现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履行了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从1949年到2001年,全国农村婴儿死亡率从20%下降到3.38%,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从1.5%下降到0.06%,传染病发病率从20%下降到0.19%。农村的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从1949年的35岁上升到2000年的69.55岁。特别是1998年在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之后没有发生疫病流行,也是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大成就。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在艰苦条件下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农村卫生工作者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农村卫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村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幅度缓慢,城乡居民医疗水平差距加大;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传染病和地方病发病率仍然较高,严重危害着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农村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比较差,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得不到有效保证;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承担起保护和促进农村居民健康的任务;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普遍;农民缺乏有效的合作医疗制度,难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非常突出。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江泽民同志指出:“农村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农业的繁荣和农民的健康,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各地正在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如果农民的医疗卫生状况得不到改善,农民患病特别是患大病得不到及时救治,必将严重制约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一方面能够增强农村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和劳动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能够使患病的农民及时得到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而传染病等重大疾病蔓延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一大隐患。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不但能够有效防止重大疾病的蔓延,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我们国家政权的基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愚昧、迷信活动在广大农村还有一定市场。有的农民患病时,不是去求医就诊,而是去求神问鬼拜菩萨。有的地方巫医行骗活动乘虚而入,严重威胁农民生命和切身利益。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有利于农民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繁荣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稳定的重要条件,是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农民文明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素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这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且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护亿万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改进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关于农村卫生工作中必须切实抓好的几项重点
工作第一,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我国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农村卫生工作必须把预防保健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一旦传染病、地方病大面积流行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不但对患病农民的家庭是灭顶之灾,也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和损失。当前,我国有些农村地区,若干重点传染病如乙型肝炎、结核病的流行,部分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如地氟病、大骨节病、血吸虫病等,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新的传染病如被称为现代瘟疫的艾滋病已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急性中毒事件明显增加,有些地方职业危害问题触目惊心。这些都严重威胁着农民的健康。我们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着力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决遏制一些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蔓延的势头。这样做是要花一些钱,但与重大疾病一旦爆发造成的损失相比,代价要小得多。对这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抓住不放,抓紧抓好。要做好重大疾病的经常性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为疾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尤其要采取重点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今年是我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50周年,要在农村地区大力宣传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卫生环境整治,加快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二,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目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着布局不合理、机制不灵活、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抓住目前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机遇,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现有乡(镇)卫生院的布局。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原则上每个乡(镇)保留一所卫生院。对其余的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的资产评估,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实现资源重组或改制,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卫生医疗事业。变现的资金应继续用于农村卫生事业,不能挪作他用。调整后的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一律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乡(镇)卫生院的职能,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重点做好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决不能本末倒置,盲目向医院的模式发展。在贫困地区和离县城较远的山区,可以集中建设医疗服务水平较高的中心卫生院,使较多的手术病人能够就近得到治疗。要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县(市)或更大的范围内,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任用卫生院院长,同时加强对卫生院院长的培训、管理和监督。要积极推进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搞活卫生院的多种运营形式,实行全员聘任制,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的提高。对改制后的医疗服务机构,要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农村现有的县、乡、村卫生机构,房屋年久失修、设备陈旧落后的问题比较普遍,不能适应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改革体制、调整布局、转变机制的基础上,省级政府要根据县、乡、村卫生机构的职能,制定基本设施配置标准。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院、县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必须做到房屋、人员和医疗设备相适应、相配套。在房屋设备更新改造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不顾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铺张浪费,大兴土木,搞重复建设,购置大型贵重设备,搞超标准的豪华装修。
第四,加强农村卫生医疗队伍建设。抓好农村卫生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医疗队伍。我们要从现阶段农村的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办法,加强农村卫生医疗队伍建设。高等医学院校要强化面向农村需要的全科医学教育,同时要实行专门培养农村医务人员的学制,招收一部分初、高中毕业生,让他们接受3至5年的医学教育,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农村医务人员执业证书,直接充实到农村医疗服务队伍中去。各地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对他们开办的民办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要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清退,达不到执业标准的要逐步分流。要把减员增效、分流多余或不合格人员作为当前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来抓,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同时,要特别强调,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要有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到农村服务的时间可以根据个人不同情况分段安排,但在晋升职称前累计一定要达到规定的要求。这要形成制度,严格执行,长期坚持下去。下乡医务人员要真正深入农村,为农民治病、办实事,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派出单位要对下乡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认真考核,并作为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各级政府要对这项工作给予财政支持,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城市卫生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引导,县、乡、村卫生机构要妥善安排。
第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现阶段,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是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的农民互助合作,主要发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重点对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进行补助。在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实行不同水平、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搞强迫命令,不强求一律,但要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尽量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加强组织,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农民参加。要注意医疗服务的公平性,让所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都能得到好处。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这样可以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提高农民的保健水平,同时也可以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可由各地自定。从明年起,各地要选择若干县进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农村五保户给予医疗服务方面的特殊照顾和救助,是中央针对当前农村实际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重要体现,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医疗救助资金要以政府投入为主,通过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还要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确定救助对象要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在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应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合作医疗;在尚未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可以对救助对象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第六,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病有所医,是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国务院决定这项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行政部门要配设精干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机构设置一定要精干高效,原则上不增加编制,所需人员在现有卫生部门中调剂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在县级,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机构和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花合作医疗费用一分钱,违者要追究责任。管理和使用好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计,防止发生挪用、侵占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第七,加大政府财政对农民的医疗补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需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作用,同时也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这里,需要着重强调两点:首先,中央财政补助的前提是农民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都要到位。农民个人不参加合作医疗的,政府不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的,中央也不予补助。在有关部门核实实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人数、缴费情况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后,中央财政将资金划拨到县,由县财政拨给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管理使用。其次,中央财政补助的范围是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中西部地区城市所辖区里的农民由当地政府安排补贴,东部地区由地方政府自行安排补贴。
第八,建立农村巡回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城市要支援农村,军队要支援地方,东部要支援西部。县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采取组织巡回医疗服务队、配备巡回医疗服务车等多种形式,尽快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每个县要配备一辆巡回医疗服务车。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购置巡回医疗服务车及附属医疗设备,由中央给予适当补贴。巡回医疗服务车的使用和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巡回医疗服务车的日常运行费用,由地方财政列入预算,拨款解决。要充分发挥巡回医疗服务车实用、方便、快捷的特点,重点解决交通困难地方的群众看病问题。卫生部正在运行的“健康快车”要继续免费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
第九,深化农村医药体制改革,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当前,有些地方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与医药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并存,医药体制必须进行改革。城市医药机构要向农村延伸,在乡(镇)推行药店连锁经营,保证合格的药品进入农村市场,方便农民就地买药。要加强对医药、医师的管理,严厉打击巫医和非法行医。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在农村,中医药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受到农民的欢迎。各地要为农村中医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鼓励农村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学习中医并运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要加强对高毒农药及剧毒杀鼠剂的管理,严格实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农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中毒事件,要有应急预案。
三、加强领导,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中央《决定》的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一是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一定要把中央《决定》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学习好、理解透,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据了解,一些地方的领导认为地方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顾不上;还有的认为农村卫生事业应推向市场,运用市场机制去解决,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应该看到,农村医疗卫生问题,如果离开党和政府的组织、引导、支持,就很难得到解决,农民的健康就难以得到保证。这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认识到位了,才能把中央的《决定》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各级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责任,特别是有关部门的领导要明确本部门在这项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该谁办的要积极主动地去办,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是要下定决心,加大投入。应当看到,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有很多有利条件,但是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比如,资金问题、富余人员安置问题、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问题等等,都有一定难度。各级领导必须要有克服各种困难的思想准备,不管遇到多大难题,都得横下一条心,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办好,不达到《决定》中提出的目标决不罢休。现在各地干部都喊财政紧张,各项公共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家应认真地检查一下本级财政的收支情况,看一看该收的收上来没有,不该花的控制了多少,开动脑筋,从增收节支上找出路、想办法。要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的理念,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不必要或不急需的开支,确保卫生投入逐年增加,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增加的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等方面公共财政的支出。
三是要精心谋划,分步实施。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富裕地区怎么搞,贫困地区怎么搞,要找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切不可大而化之。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决防止借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机,搞变相乱收费或强迫命令,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是要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对《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一件一件抓落实,把好事办实、办好,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卫生部负责对全国农村卫生工作的统一规划,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负责,努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计划、财税、农业、人事、教育、民政、计划生育、药品监督、扶贫等部门,都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舆论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农村卫生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农村卫生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本文摘自2002年10月30日在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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