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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新的实际研究和认识劳动和劳动价值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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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8
第9版(理论)
专栏: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结合新的实际研究和认识劳动和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来稿普遍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与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不同的新情况。比如: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单位商品中活劳动的含量大大减少;科技革命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引起劳动结构变化,劳动者向知识化、脑力化、技能化发展,生产劳动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向脑力劳动为主;产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工农业等物质生产部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趋减少,而商业、金融业等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日趋增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新的分配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等等。因此,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是否所有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其他诸生产要素的关系如何?
  何干强在《略论价值创造与先进生产要素的关系》一文中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理论与重视先进生产要素是辩证统一的”,“要肯定先进的客观生产要素有助于创造较多价值”。但是,“先进的客观生产要素本身”,比如先进的高新技术,“并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强调先进客观生产要素对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就把它们加到价值实体的成分中来”。
  程恩富认为,“社会各类劳动体现了社会分工,有的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有的属于实现价值或价值形态转换的流通劳动,有的属于分割现存价值的分配劳动。”不能把“一切服务劳动乃至社会上所有的有效劳动和有益劳动,统统说成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更“不能认为一切同国内生产总值相关的活动都是生产劳动,否则就有意或无意地否定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割、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以及不同类型的劳动在本质上的差异”。
  郑志国在《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一文中认为,“人类劳动创造价值,固然同劳动对商品使用价值形成所起的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分不开,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劳动力是唯一由人自身输出的经济资源。”应当把各种要素对商品使用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与对价值的作用区分开来,而不能简单地根据各种要素对使用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来推断它们是否创造价值。
  刘解龙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否定劳动创造价值》一文中认为,“生产要素创造价值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是配置生产要素的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是推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唯一要素”,“所有生产要素的配置都是由劳动推动的,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配置,是对劳动的传递与组合”。生产要素价值量大小背后所体现的是配置生产要素的劳动的多少。“生产要素配置的社会化与层次化,体现的是全体社会劳动者在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中共同创造价值的劳动关系。”
  顾钰民在《深化对作为价值源泉的劳动的研究和认识》一文中认为,“物化劳动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说物化劳动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其实质是说物质资料不创造价值。”劳动者的一次劳动不能多次创造价值。而且,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的观点,不能具体说明物化劳动与价值量之间的关系。
  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管理劳动和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杜厚文、童有好在《从四个方面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文中认为,基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第三产业的劳动、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管理劳动都应纳入创造价值的劳动之中。“完整的商品生产过程应该包括前生产过程、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生产过程,每个过程中的劳动都创造价值。”“价值的载体是否物质的丝毫不影响抽象劳动的凝结,就像劳动产品是否物质的丝毫不影响其成为商品一样。”
  吴海峰在《从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上认识劳动价值论》一文中认为,应该肯定“三大产业的劳动都创造价值”。“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生活越来越商品化和货币化,劳务和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服务业或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科技劳动创造的价值多倍于普通劳动”,“现代社会财富的价值源泉是总体劳动者的协同劳动”。
  顾钰民认为,“科学技术作为独立的要素本身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直接创造价值的是人类运用科学技术以后所具有的高效率的活劳动”,“而劳动本来就包含了科技劳动”。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使创造价值的劳动呈现出日益分解的趋势”,整个生产过程“是由众多的劳动者在分工与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总体工人’来完成的”,“创造价值的劳动也就由‘总体工人’的劳动共同构成”。“从事科技活动和经营管理的劳动者在‘总体工人’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王宜新在《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几点新思考》一文中认为,“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应用愈益广泛,不仅有大量的科技劳动存在于直接生产过程,而且有大量的科技劳动存在于直接生产过程的上游和下游,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生产过程并为生产服务”。科技劳动“不仅是社会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必然参与价值的形成”。
  刘永佶认为,“技术创新只表明劳动能力的提高,而非在劳动之外的又一个生产的新‘要素’”。“所有的劳动都是技术的应用,只是由于私有化,才把一些技术性知识资本化”,才似乎与劳动相分离,成为生产的一个单独“要素”。实际上,当它被劳动者掌握和应用,在生产即价值创造中起作用的时候,它已成为劳动能力的内在成分。
  王宜新认为,管理劳动创造价值。“现代企业的管理劳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物质生产过程,毫无疑问是生产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必然是价值的源泉”。“当代世界的高度复杂的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都必然凝结为大量的新价值”。刘永佶则认为,“管理是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只要是生产中必要的管理——而非政府或政党活动———就是劳动的一种形式或环节,不是劳动之外的另一‘要素’”。
  刘永佶还认为,在服务业还没有成为一个产业的时代,马克思不把它作为重点是应该的,但马克思绝未否认服务业的劳动创造价值(而且还提到一些劳务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在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前提下,“我们今天发展劳动价值论,重点也在这里”。
  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者有什么新特点?
  张建君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几点思考》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应该是,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一切劳动活动都创造价值”。“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这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即生产剩余价值有根本区别”。肖云、王炳在《与时俱进: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文中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的范围扩大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范围也扩大了。不仅工人的劳动创造价值,管理者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创造价值,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生产有用物的劳动创造价值,提供服务的劳动也创造价值。根据就在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郑志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出现了若干新变化,新的劳动形式层出不穷,“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作为两种主要的劳动形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力量”。劳动的知识含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这主要反映在劳动者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劳动的组织管理水平、生产资料的先进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方面;劳动的分工合作更加广泛和密切;活劳动推动的物化劳动逐步增加,“主要表现在人均使用资本量的增加和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徐伟平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代发展》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性质和劳动者队伍的规模与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劳动、农业劳动、服务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都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把与工人和农民具有相同历史使命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等,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队伍的组成部分”。
  杨天宇在《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区别》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劳动性质不同。“尽管同样是资本雇佣劳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结果必然是全社会对抗性矛盾的出现;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劳动价值论引申出来的结果却是私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私营企业主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国外的资本家在社会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苏恒在《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一文中认为,“私营企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也是一种劳动”。“特别是对于有些凭借自己掌握先进技术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私营企业主来说,他们的劳动不仅包括经营管理劳动,还包括科学技术劳动”。
  怎样理解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莫惠林、伍爱华在《结合新的实践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一文中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为依据的”。
  何干强认为,现实分配关系取决于现存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又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实际水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指导思想上,应该把参照按要素分配形式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同私有制条件下的按客观要素分配剩余价值区别开来;把对大多数劳动者实施按劳分配原则,同对少数人在特殊条件下实施超出该原则的特殊分配政策区别开来”。
  王宜新认为,“必须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客观必然性”。一方面,“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必须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另一方面,“价值的决定不同于财富的创造”,“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财富的创造决定于各种生产要素的共同作用,因而,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完全可行的”。杨天宇、徐伟平、郑志国认为,在现代生产中,不仅生产要素已在传统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外,又增加了知识、信息、管理、技术等新的要素,而且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即它们既可以通过评估作为资本投资入股,又可以按照同股同酬原则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而不涉及价值创造问题。
  (卫 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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