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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注重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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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0-25
第1版()
专栏:社论

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注重质量
农业合作化运动正在各级党委的积极的、有计划的领导下前进。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声势浩大,进展迅速,而且是很健康的。黑龙江省各地干部和群众反映,今年的建社扩社工作有“三好”:自愿互利政策执行得好,贫农中农团结得好,结合生产搞得好。别的许多地区也有类似的反映。各省原定今冬明春发展合作社的计划,有的已经顺利地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这证明了党中央规定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每一个地方的农业合作化运动都没有什么问题。据福建省委最近检查,全省的八千个乡,在合作化运动当中,有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乡情况是很好的。党员、积极分子思想水平提高了,对群众的宣传也比较全面和深入,阶级政策执行得也好,并且注意了领导当前的生产,农民和干部劲头很大,情绪饱满。但有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乡不很好。那里只有党员、干部思想问题解决得还好,对群众宣传却还不够,并且有片面性,只讲依靠贫农,不讲或很少讲巩固地团结中农的道理,因而增加了一些中农的顾虑。还有一些乡宣传的时候只是照本宣读,看到一些积极分子要求入社就认为“高潮来了”,不再深入地艰苦地做工作,就匆忙地开始建社;有的甚至提出了变相强迫的错误口号,或者用“挑战竞赛”办法动员群众报名入社;有些原来没有一个社的空白乡,却一下子提出了“百分之百合作化”的口号。福建省委及时地进行深入的检查,研究当前运动中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及时纠正缺点。从这些情况当中可以看到:运动的健康的一面仍然是主流;可是,简单粗糙、不切实际的做法也发生了,这些都应该严重地加以注意和防止。
别的地区也有类似情况。据山东省委检查,到九月底止,建社数目已经大大超过了省委原定计划。这些新社大部分都很好。但也有些县、区、乡的工作比较粗糙。不少工作人员急于争先进,赶任务,比数字;在宣传工作中,有断章取义甚至信口开河的现象;有些地方没有规划就干起来了;已建成的新社,也有许多具体经济问题和群众思想问题急待解决。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高潮刚刚到来的时候就指出这些情况,是不是不必要的“大惊小怪”呢?既然主流方面是健康的,非主流方面的一些不健康现象是不是就不必去注意了呢?当然决不是这样。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教导我们:“运动中免不了要出些偏差,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难纠正的。干部中和农民中存在的缺点或错误,只要我们积极地去帮助他们,就会克服或纠正。”怎样才算是积极帮助呢?这就是及早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并且把纠正缺点的办法告诉给农村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一有问题就去解决,才不至于使问题成堆,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质量。
为着保证农业合作社具有较高的质量,在建社以前,要有充分准备。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指出,要批判错误思想,总结工作经验;向农民群众全面地宣传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制定全面规划;训练办社干部;大量发展互助组。这五项准备工作必须全都做好。做好了这些准备工作,就可以把党的领导和群众办社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就可能基本上解决合作社发展的数量和质量统一的问题。有的地方把建社所必需的群众自愿等条件也当作“清规戒律”加以反对,那就是从一个偏向走到了另一个偏向。束缚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的“清规戒律”一定要废除,而保证合作社的质量的条件却一定要坚持。
保证合作社质量的重要条件是对农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从各地的实际运动情况看来,目前有一部分同志恰恰忽视了这一项工作。有些同志认为,群众的积极性很高,不必要再在群众中普遍地细致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了。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应该了解:群众入社积极性高,不等于完全理解了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一部分人理解了,不等于全体农民都理解了。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只注意了一般的号召和普遍的宣传,而放松了甚至放弃了具体的、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他们认为“个别教育是手工业方式,不适合高潮的需要”。这种看法也是不对的。不应该把针对各个社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的工作叫做手工业方式。依靠骨干分子、积极分子,针对各个社员各个时期的具体思想情况,进行深入的、细致的、个别的思想教育工作,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建社的全部过程中,从发动报名、议定章程、处理生产资料,到建立组织机构、投入集体生产,任何一段工作,如果脱离了思想教育工作,都不可能做好,都会影响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质量。
对于五项准备工作中的“全面规划”这一项工作,也有一些地方仍然忽视。河北省各地今冬明春的建社计划十月底就可以完成。但是,其中也有不少地方对于全面规划简单从事,或在建社中不按照规划办事;不少地方忽视原有社的巩固工作,或者只是口头上注意巩固,没有做具体工作,甚至对当前最紧迫的秋收分配和秋耕种麦也没有抓紧。文安县南史村乡的工作人员,为了早些把社建成,没有认真进行规划就开始动员建社;结果有二十一户上中农不愿同贫农一起办社,就自行组织了一个上中农社;还有一个破坏分子拉拢十三户农民组织起一个假合作社;另外,全乡计划建立的五个社当中,有一个社还没有领导骨干。这些严重地影响农业生产合作社质量的现象一定要设法克服。
在建成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还要做好整顿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合作社的质量。应当了解:停止发展和“坚决收缩”都不利于巩固;同时还应当了解:绝不是只注意发展、不注意整顿,合作社就会自己巩固下来。应当按照七届六中全会(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一年进行两次到三次整社工作。目前正在建社的地区,不可撇开现有的合作社的整顿巩固工作,而应当在秋收分配和秋耕秋种中间,把现有的社提高一步,使它们能够更有力地带动和帮助许多新社。目前建社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的地区,“必须有一个停止发展进行整顿的时间,然后再去发展一批合作社”(“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河北省委已经决定在完成当前这一批建社计划之后,从十一月起,转入全面整顿工作。山东省委也已经决定,完成今冬建社计划的地区,全力转入新社的第一次整顿巩固工作,先解决这些新社当前的迫切问题,组织当前的生产工作,同时做出进一步整顿巩固的通盘打算。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 正像不能允许盲目追求百分比的主观主义者以“反对右倾”作为他们的借口一样,同样不能允许右倾机会主义者以“注重质量”作为他们的借口。党对我们的要求是:既要办多,又要办好;既要数量,又要质量。过去无数经验证明,实现这个要求是完全可能的。七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指出了今后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全体农村工作人员坚决地按照这个决议办事,就一定会达到把合作社办得又好又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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