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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德才标准 规范任免程序 尊重群众公论 加大监督力度 武警部队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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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坚持德才标准 规范任免程序 尊重群众公论 加大监督力度
武警部队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记者从刚刚结束的武警部队干部工作会议上获悉,武警部队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加大考核力度,坚持德才标准,规范任免程序,明确各级权限,尊重群众公论,积极推进交流,完善监督措施,努力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近年来,先后调整使用师团职领导干部万余名,基本做到了选优任能,使用得当,各级党委和部队官兵比较满意,领导班子和部队建设不断加强。
武警部队高度分散,编制横宽纵短,过去因分散多头管理,一些单位执行干部政策规定不统一、不规范,办理干部任免不及时、不严格,对部队组织建设影响较大。近年来,武警部队党委和政治部以部队领导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经深入调查研究,依据军队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从各警种部队实际情况出发,推出了旨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进一步明确了任免各级干部的建议权和审批权,总结推广普及了干部称职等级评定的考核方法和经验,建立了定期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优秀干部、坚持按德才兼备标准从优秀干部中选拔任用干部;师团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定期交流、离任审计;机关干部与部队干部交流,特殊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轮换;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考评,扶助年老体弱的“软着陆”,提拔年轻有为的乘“直通车”、基层干部队伍计划管理,提高了配备率、受训率、在位率、称职率,科学把握新老比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为公道正派用干部,武警部队党委和政治部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每个党委成员的意见,对一时拿不准、有争议的干部,不轻易拍板;对各方面推荐的干部,必须经严格考核,量才使用;对没有列入优秀干部名单的,一般不提拔使用;对各职各类干部特别是团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要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作为必经程序;严格审查干部任职条件和晋升资格,在主官位置上决不配“学徒式”干部;确定转业干部对象与接替任免同时进行,防止新老交替期间出现领导岗位挂空挡的现象;畅通民主渠道,加大对干部任免工作监督和管理力度。在整个武警部队推广了任免使用干部“三步优选法”,即:科学考核,公正评优;集中考试,优中选优;合理使用,优化组合。在深入了解干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干部任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武警部队政治部还向部队做出承诺:干部任免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随到随办,正常晋职晋衔当月完成。目前,武警部队已初步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的机制,较好地防止和克服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不正之风。
(谢新义 俞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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