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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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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1
第4版(要闻)
专栏:

福建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子
  本报福州4月30日电 记者江宝章报道:“签了结对济困协定书,今后咱们就是亲戚了。有什么困难,我们大家共同想办法解决。”“五一”前夕,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带领省文明办和部机关干部,来到福州市台江区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向他们转达省委对老劳模、下岗职工、特困家庭的关心,并与特困家庭签订了结对济困协定书。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近日向全省各级文明单位发出倡议,号召党政机关的文明单位要做关心困难群众和结对济困的表率,在城镇开展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倡议书建议城镇的每个文明单位或几个文明单位联合与所在地的1户或1户以上特困家庭结为济困对子,除了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特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外,每年向特困户捐助一定数额的资金(福州地区每户不少于3000元)。同时,建议城镇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及其所在街道、社区签订《结对济困协定书》,以二至三年为期,建立结对济困的长效机制。文明单位应经常走访所帮扶的特困家庭,在生活、就业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尤其是提供必要的就业援助。
  据介绍,目前这项活动已在福建省委宣传部机关和各地文明单位中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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