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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三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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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旅游三勘
  王慧敏
  并非什么都可做景点
  “五一”期间,笔者到西北某县参加了一个旅游景区推介会。从县里寄来的邀请函看,这该是个山水俱佳的好去处。因为函上言之凿凿:景点有“西北桂林”之称。
  结果呢?看后大失所望:两座几近裸露的石山间夹着一弯浅浅的小溪。山体风化破碎,丝毫谈不上雄奇;水也谈不上秀丽--有些河段甚至干涸。
  可以说,这样的景观在全国随处可见。要命的是,景区离县城还有120多公里,且大部分是土路。这样的景点会有人来吗?当下,笔者心里便犯了嘀咕。
  据悉,为了开发这个景点,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可没少下工夫:组织两个乡的群众奋战了三个冬春,先后投入了近600万元。县里还准备贷款2000多万元修一条贯通上下的缆车。
  说起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县长的热情很高:县里要大抓“旅游经济”这个机遇,准备3年内在全县开发十大旅游景区,使旅游成为脱贫致富的助推剂!
  真能成为助推剂?笔者并不乐观!尽管旅游业是一个市场准入较为宽松的行业,但并不是逮着什么地儿都可以搞旅游呀?景点要想吸引人,它必须具备别处所没有的特色:或山奇或水秀,或林幽或草碧,总之,能激起人们访名探胜的好奇心理。你想想,如果你开发的景区随处都可看到,又有谁会花着大把的银子大老远跑到你这儿?
  要想让旅游业火起来,还必须具备“行、游、住、食、购、娱”6大要素,让游客来得顺畅走得轻松,吃得惬意玩得尽兴。如果游客还没到景点就已气喘如牛,或是饥肠辘辘还找不到打尖处,你就是再好的风景,恐怕他也难有游兴!
  一哄而上,其结果,肯定是劳民伤财!这样的亏我们吃得还少吗?
  “造景”害莫大焉
  去年到山西某县采访,县领导陪我看了一处名胜--关公墓。我莫名惊诧:关公不是葬在洛阳吗?这一点,史书上早有定论。
  我把疑问诉诸领导,谁知这位领导很坦然:县里打旅游牌,苦于没有景点,便组织人马造了一批。他得意地给我报了一组数字:有刘备歇马亭,有张飞磨刀处,有赵云射箭场……
  这是一种凭空“造景”法,还有一种偷梁换柱“造景”法:苏南某市历史上人文荟萃,旧城区分布着赵翼、洪亮吉、黄仲则等多名文学巨匠的故居。那年到该市采访,说起旅游问题,市里一位领导说:为了便于集中管理,要把这些故居全搬迁到一个地方。
  这样造出来的景观还能有原先的韵味吗?黄仲则的故居两当轩我曾拜谒过,那是一个残破的小小庭院,朱漆斑驳的大门正对着白云溪。“全家都在西风里,九月衣裳未剪裁”,只有看着觅渡桥堍磨损的栏杆,听着溪中汩汩的流水声,他的《都门秋思》中的苍凉意境才能引起你感情的共鸣。试想一下,如果两当轩面对的是高楼大厦和闪烁的霓虹灯,那么又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几年过去了,这些故居搬迁了吗?我真有些担心。
  上述两种“造景”法,不仅使旅游价值大打折扣,“假做真时真亦假”,谬种流传,还会误导游客,贻误子孙。其后果,比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更大!
  特色还要做“特”
  旅游资源具备了特色,这只是发展旅游业的前提。要想使旅游火起来,还要设法把特色做“特”。
  现在城郊不少农村都在搞“农家乐”旅游,生活在“水泥森林”中的城市人渴盼返朴归真,“农家乐”可以说为大家找到了一个支撑点。但现在不少地方的“农家乐”旅游还停留在提供餐饮和住宿的低层次上,在挖掘民俗和“农家乐”的参与性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去年“十一”黄金周我到京郊参加了个类似的活动,除了一天三顿的玉米贴饼子,就是倒头睡觉,呆了三天,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早早打道回府。
  怎样把特色做“特”呢?
  楼上老张10岁的女儿从没到过农村,“五一”随父亲到广西梧州乡下玩了一趟,回来几天了,孩子还是乐得不行。昨天她给我讲了她的乡下见闻:如何骑水牛,如何踏水车,如何摇风箱……孩子绘声绘色的描绘,连我这个成人也十分神往。下个“黄金周”我也去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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