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阅读
  • 0回复

实施“以奖代补” 确保资金来源 贵州力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实施“以奖代补” 确保资金来源
  贵州力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
  编者按:农村义务教育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影响,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70%左右在农村。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做到“义务教育政府办”,使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之后,全国各地开始积极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今天刊登的贵州省和河北省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本报贵阳5月13日电 记者孙海涛报道:贵州省近年来克服财政困难,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发放方面成效显著。目前,在全省87个县(市、区)中,已有80个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到县。他们还下大力抓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的工作,目前,全省8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教师工资专户。
  为了确保教师工资的资金来源,贵州省制定并实施了“以奖代补”政策,保证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发放。按各县(市、区)每年可安排财力算账,对财政特困县保基本工资发放资金缺口部分,由省、地两级财政以借款补助方式年初下达到县。年终对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不拖欠当年职工基本工资的县,其借款转作奖励补助给县;对仍拖欠当年工资,而且当年财政出现赤字的县,省、地财政的借款仍作借款处理。“以奖代补”政策实施7年来,省、地两级财政共安排“以奖代补”资金36.1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1.3亿元,地、州、市财政安排4.8亿元,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基本工资发放困难问题。2002年,仅省级财政就安排“以奖代补”资金9.1亿元,较好地解决了财政特困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正常发放的问题,对稳定干部职工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同时,省级财政每年年底都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通过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办法补助各地。从1996年到2001年,省级财政共安排了11.2亿元下达各地,基本解决了各县因政策性减收带来的财政困难和以前年度拖欠教师基本工资的问题。
  他们还加大调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全省教师调资政策及时兑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