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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的环保情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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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二十二年的环保情怀
王衡
  古城合肥素有“三国故地”之称,与此相匹配的,还有它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成就。
  合肥曾先后获“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中国旅游优秀城市”等诸多荣誉称号。在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合肥取得良好成绩。朱镕基总理从合肥视察回京,高度评价了合肥的环境质量,他说:“那里环境特别好,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在所有这些成就当中,包含着合肥市历届人大代表的浓浓环保情。
  1980年3月19日,合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环境保护奖惩、收费暂行条例》,这是合肥市人大历史上首次通过的一个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在这之后的22年中,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通过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11件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合肥市的环保工作提供了充分有力的法律保障。不仅如此,22年来,历届人大代表所提的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达700多件,占所提议案、建议总数的1/4;历届人大常委会都要把环保执法检查、视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通过这些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环保执法检查、视察,有力地监督和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开展。
  合肥市西郊的董铺水库,是合肥市民的“大水缸”。这里山清水秀,环境优美。为了得到这块宝地,很多商家及有关机关单位想尽了一切办法,他们不惜出高昂的价格甚至是运用行政干预手段施加压力。为了确保100多万城市人口的饮水安全,合肥市人大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并于1987年审议通过了《合肥市董铺水库水资源水质保护办法》这一地方性法规。这之后,历届人大常委会均把该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执法检查的内容,跟踪监督,严防死守,使广大市民至今仍然拥有一个干净的“大水缸”。
  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这是合肥市历届人大代表的共同心声。
  1998年7月24日,在合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上,委员们仅以两票的微弱优势否决了市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部分条款的议案。“禁放”一直存在着传统文化与环境保护的冲突。我们可以从这两票的微弱优势中想象出委员们投票时的那份矛盾心情,品味出他们对于环境保护的艰难抉择。而就是在这同一次会议上,委员们以全票通过了17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制止和纠正影响环城公园环境违法行为的议案。
  合肥市人大机关的同志也积极投身到环保事业当中。为了响应合肥市创建现代文明卫生城市的号召,市人大机关就曾连续半年,每天派人轮流在街道义务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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