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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证作用 建设信用经济——访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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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2
第11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公证与诚信
  目前,社会信用缺失带给人们的忧虑日益严重,如何建立一个诚信守法的“社会信用体系”,正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作为以信用为最大价值的公证行业,作为市场中介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在社会信用建设中将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如何发挥作用?是本期“热点与对话”的主题。
发挥公证作用 建设信用经济
——访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
张音
  信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经常能听到“公证”同“信用”两个词语联系在一起。那么,究竟公证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中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
  记者:现在经常能听到“建设信用经济”的说法,究竟公证和信用有什么关系?
  段正坤:任何一项制度或工作,必须具有自身特有的价值才会被社会广泛承认和接受。公证是一项重要的信用法律保障机制。公证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信用”二字。公证的本质就在于确保所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做不到这一点,公证制度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就会毫无价值可言。
  加入WTO后,市场经济进一步规范化,迫切需要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社会各界也强烈呼吁,建设信用经济。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可以说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记者:公证对社会信用建设有什么作用?当前我国公证机构的现状如何?
  段正坤: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法律机制,公证在建设社会信用方面的作用,主要是确保有关经济、民事活动主体的合法性,确保有关经济、民事活动的真实合法性,为经济、民事主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真实性的证据。
  总体上说,我国公证机构的公信力是好的。我们的绝大多数公证处和公证员是讲信誉、讲质量、讲道德的,在当地威望是很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我国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在某些方面有所下降:少数公证员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惜牺牲整个行业的信誉;一些地方错证被曝光,一度成了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公证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公证员业务素质偏低,文化基础比较差,知识结构相对老化;公证行业内的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公证的信誉。
  记者:社会信用建设是当前面临的十分紧迫的问题,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公证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呢?
  段正坤: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公证的作用,取决于公证自身信用的提高,取决于公证行业的健康、有序。确保公证行业的信用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继续提高认识,提高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这一点我们要向国外的公证同行学习,没听说在哪个国家不正当竞争成为公证行业的一大难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公证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转发的中国公证员协会制订的《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二是要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把不讲信用的人清出队伍。今后要对申请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进行必要的道德、信用方面的考核,把那些有不良记录的人坚决拒之门外;要对现有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定期考核,对那些职业道德差、信誉不好的公证员要给予应有的处罚,直至清除出去。
  三是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机制,监督要经常化、制度化,监督标准要细化、量化,监督人员要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使问题能及时得到发现和纠正。
  四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在全行业甚至全社会树立一批职业道德良好、讲质量、讲信誉的公证员典范,推动全行业形象的改善。我们的目标不仅是要为社会提供服务、为市场经济提供服务,最重要的是社会需要公证,市场经济需要公证。要把公证行业建设成为一个对社会、对群众负责的行业,一个社会和群众信得过的高尚行业。
(附图片)
我国公证工作发展概况 刘小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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