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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猪过关”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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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02
第6版(社会观察)
专栏:实话实说

从“病猪过关”说起
北京 晋人
  一则消息说,一头猪从饲养场到屠宰厂,最终变成消费者的盘中餐,需要经过农业、卫生、工商、检疫等10道关口。如此步步设防、层层把守,消费者本该高枕无忧了。但是,有关“注水肉”、病害猪产品进入市场甚至走上餐桌的消息却时有所闻。难怪有人感慨:病害猪真厉害,居然一路畅通无阻,闯过这么多的关卡!
  病猪之所以能过关,笔者认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国食品卫生监管执法主体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食品安全由于涉及的部门多,于是就出现了多头执法、职责不够明确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出于部门利益,有利时相互争地盘,涉及责任时却互相推诿。食品安全多部门交叉管理,又各自为政,缺乏总体协调。消费者发现问题时,常常是一头雾水,不知道究竟该找谁。所以,整合行政管理执法力量,明确主管部门的职责,守土有责,切实负起责来十分必要。
  造成“病猪过关”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另一个原因是执法不严。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全国人大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上百个法规和部门规章,此外卫生部还公布了近500个食品卫生标准。国家还在农药、饲料、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追究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的刑事责任等方面规定了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容。这些法律规定足以为消费者构筑起安全网。但是如果法律不能严格执行,便是一纸空文。食品安全出了问题,绝大多数不是法律没有规定,而是有些管理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牺牲法律的权威,损害人民的利益。
  防止“病猪过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体系,主管部门应把监管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认真实施,切实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做的工作繁杂艰巨,某个环节稍有疏忽就会出问题,而“入口”的食品又容不得半点疏忽,这无疑对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了,才能说主管部门的工作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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