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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负责人说 各国卫星通信受国际电联法规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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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12
第3版(国际)
专栏:

国际电信联盟负责人说
 各国卫星通信受国际电联法规保护
  新华社日内瓦7月11日电 国际电信联盟主管卫星通信的空间服务部主任罗杰·史密斯10日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记者专访时说,国际电信联盟的法规明确规定,任何成员和组织都有义务遵守国际电联的组织法、公约和行政规则的规定,不得对卫星、无线电信号进行有害的干扰,各国的无线电通信均受到国际电信联盟法规的保护。
  史密斯说,所以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利用何种技术手段,都不能干扰卫星通讯和电视信号。他指出,国际电信联盟一直在致力于彻底清除有害的电信干扰,确保各国和国际间电子通信的畅通和完好,试图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电视节目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拥有189个成员的国际电信联盟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和扩大成员之间的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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