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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无权无编制 根据贡献定待遇 吉林实行政府雇员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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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1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无职无权无编制 根据贡献定待遇
 吉林实行政府雇员制
  本报长春7月13日电 记者李忠春、江山报道: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工作对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人才的特殊需要,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办法,决定建立并实行政府雇员制度。
  根据省政府通过的这一办法,雇用政府雇员按照拟定计划、提出人选、政府审定、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雇员人选可以由有关专家或领导同志推荐,也可以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部门提出人选,并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省人事厅代为办理雇用手续,发给《政府雇员证书》。省政府授权雇员服务部门作为甲方,代表政府与雇员本人签订《雇员合同书》。雇用合同一般为1—3年,其中含试用期3个月。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标准分为14档,最低档的一般雇员年薪为2.64万元,最高档的14级资深高级雇员年薪可为19.8万元。根据这一办法,服务于政府部门,为政府工作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政府行政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学位职称、学术造诣、绩效贡献等,政府雇员的职别分为“一般雇员”、“高级雇员”、“资深高级雇员”三种,最高级的资深高级雇员原则上在优秀的政府高级雇员中产生。对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全国或省内确实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条件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直接雇为资深高级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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