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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坚持党的阶级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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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01
第3版()
专栏:

一定要坚持党的阶级政策
毛锜
陕西省醴泉县阡东区提戈村幸福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去年十二月建立的。在今年春天全区合作社排队的时候,这个合作社排为第二类,可是不到半年的工夫它就垮了台。毛泽东同志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传达到醴泉县以后,这个合作社又重新恢复起来了。但是刚刚恢复起来,社里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许多毛病,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这个合作社在最初建立的时候,党支部和建社工作人员就没有贯彻执行党的阶级政策,没有坚定地依靠贫农,相反的倒是想依靠六户上中农,把他们称做“关键户”。
提戈村,共八十九户,除了六户所谓“关键户”的上中农外,大都是贫农和下中农。全村共有八辆大车,这几户就占了四辆半;他们的牲口硬,农具全,真是“人强马壮”!党支部委员和建社工作人员看得眼热了,都说:有这六户,何愁社办不好!在建社前的一次党的小组会上,不少人也都认为:要在提戈村把社办好,非突破这些“关键户”不可。于是他们就开始向这六户做工作。首先,就将两个有“威信”的上中农赵连凯和雷生民吸收为建社委员会委员。报名开始以后,建社工作人员就提出:建社委员应该以身作则,带头报名。这样一来,赵连凯和雷生民两户就被“拴住”了。当时,全村的贫农一听说报名建社,一次就有四十多户报名。按理说四十多户不是很可以建立一个合作社了吗?建社工作人员一看那四户上中农没有报名,就让全村继续报名。报来报去四户上中农还是不啃气。工作人员就分配村干部包干去说服这些户,结果仍然无效。没办法,建社工作人员只得亲自“登门拜访”,三说两说,工作人员的“盛意难却”,四户上中农只好勉勉强强报名入社。
六户上中农入社后,建社工作人员如释重负,心安理得,甚至还有个别同志天真地说:这可为贫农谋下利益了!事实恰恰相反,没有多久,这些“关键户”,就被群众称为“动摇户”了。社刚建成、评议生产资料的时候,赵连凯的大车评了最高的价格,但他还说评得低了;上中农赵廷士和赵永信的牲口是按照集上估价评的,可是他们仍是不满意。
播种棉花的时候,社里确定各户都要出棉籽;但赵连凯的儿子硬是不出,说:“棉花籽也应该按地四劳六出才公平。”社里进行春锄,赵连凯又提出了夏杂粮(扁豆、豌豆)不入社的问题。这些不合理的要求,贫农社员自然不能答应,于是赵连凯等就公开闹着要退社。夏收的时候,赵廷士看见社里把他的马喂肥了,也配上驹了,他就装疯卖傻,整天找社主任要求退社退马。雷生民也暗地里串通赵连凯等,准备提出关于分配比例的意见。这个社确定的分配比例为地四劳六,按说这个比例并无多大毛病,可是,这几户上中农却大为不满,他们说:“附近的合作社都是地劳各半,偏偏咱们是地四劳六,这是想分中农的地呢!”他们对社里确定的不合理的制度:“出外推车、打墙等一些零星副业收入要全部归社”,却暗地里幸灾乐祸。
夏收刚刚结束,问题就爆发了,担任饲养员的上中农雷生民和赵怀定都提出不喂牲口了。接着他们就煽动了一部分认识模糊的社员拉牛退社。但是有十二户贫农和下中农坚持要把社办下去,贫农赵连周说:“就是咱们这十二户,也要办他个铁社!”赵连周等还向党支部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区委一听到几户上中农要退社,就惊惶失措起来,埋怨上级不该让他们发展这么大的社,弄得不好巩固。幸福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雷思贤(共产党员)两次到区委会要求支持办社,区委的同志却干干脆脆地拒绝了这一请求。合作社就这样“一哄而散”。
八月下旬,毛主席的指示下达以后,阡东区委没有认真地领会指示的精神,就草率地到提戈村去作整顿和恢复合作社的工作了。贫农、下中农听说要把垮了的社恢复起来,当然一个个兴高采烈,争先报名。上中农的情形显然不同了,雷生民和赵廷士一开始就表示不愿意再入社,赵永善提出:“要叫我入社,我得把马留下。”……但是来做恢复合作社工作的区委书记谢登甲丝毫没有接受建社的教训,仍然不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观察问题、处理问题。整社工作开始后,他仍然不注意贯彻执行党的阶级政策,不依靠贫农;相反地,他倒想用迁就中农的办法,如将地四劳六的分配比例,改为地劳各半分红,来硬拉几户上中农回社。结果几户上中农仍然表示冷淡。这时候,区委书记的强迫命令就来了,他说:“这次有了‘中央的指示’,你们不入社还想跑到哪里去?”几户上中农一看势头不对,都不得不报名入社。于是一个几十户的合作社又“一哄再起”。
赵连凯等人再次被拉进社以后,仍然是皇皇不定;不过这次他们不公开闹退社,而是采取了另一种巧妙的方法。社刚一恢复,他们就提出来要分社。原来提戈村有赵家和雷家两大姓,六户上中农除过雷生民一户外,全是姓赵,而雷家大部分是贫农。赵连凯的儿子一面自己提出来要和雷家分社,一面还利用过去雷赵两家有隔阂,煽动了一些赵姓贫农跟着提出分社。他们还找了许多借口,说什么:“社小了,心齐呀!”“社小了,便于领导呀!”区工作人员盲目地答应了这一要求,社分开了。但是六户上中农并不满意,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想把社再次搞垮,就继续进行活动。在雷家,前雷家的上中农雷生民,就利用社员之间一些小纠纷,要把绝大部分都是贫农的后雷家分开。在赵家,那些上中农也在找借口,要和井(村当中有一井)西边的十九户贫农分社。气得贫农社员说:“你们为啥不提出把社分成七十二摊呢!”事情并不到此结束,赵连凯等还在一再节外生枝。合作社恢复以后,就结合着农业生产开始搞副业生产,他们看到社里副业搞得热火,就异想天开地提出:“地股应该分副业的红”。贫农社员把这种不合理的要求驳倒,赵连凯又无理地阻挠社员使用牲口,说什么:“搞副业不能使用农业的牲口”。后来,甚至弄得社里每样工作都不能顺利开展,原来社里确定割谁的苜蓿给谁记账,但是执行的时候,赵连凯硬是勒住马找社里要现钱。社里还没有公共饲养室,有几个牲口在上中农赵怀定的槽上拴着,赵怀定就寻了许多理由,让把牲口拉走。社里刚决定买一架双轮双铧犁,上中农赵崇玉的儿子赵永峰,就在社员中散布谣言,说:“牛小根本拉不起”。惹得一些社员对社有意见,弄得社主任赵崇金没法领导。
关于社员的成份问题,毛主席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已给我们作了明确的指示,他说:“我以为在目前一两年内,在一切合作社还在开始推广或者推广不久的地区,即目前的大多数地区,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让他们首先组织起来。”阡东区的干部偏偏不遵守这一指示,在提戈村建社、整社不依靠贫农,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强拉着上中农入社,使得这个合作社飘摇不定,一哄而散,一哄再起。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大家都应该深深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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