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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路建设中应该充分利用机械施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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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02
第2版()
专栏:

在铁路建设中应该充分利用机械施工
李般木
在铁路新线的施工中,尽量运用机械来代替笨重的体力劳动,从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施工期限,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这是苏联铁路建设中的先进经验。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在兰新铁路施工过程中,曾经大力推行过这个经验,也提出过推广小型机械化施工的口号,以适应现有施工机械不足的情况。为保证这一新的工作顺利进行,曾采取了集中领导、统一调配施工机械的办法,以提高机械使用率。在组织工作方面,组织了专业性的机械筑路队、机械经租站和汽车运输队。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小型机械化施工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并且在乌鞘岭“移山填谷”的大量土石方工程中,在草滩、戈壁上因缺水不能更多地使用劳动力的困难工程上,表现了小型机械化施工的优越性。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今年以来第一工程局的小型机械化施工不但没有向前发展,反而退后了。据统计,第一工程局机械筑路队今年一月至六月的机械使用率只达到百分之四十二,机械出勤率只达到铁道部规定出勤率的百分之三十四点九。因此,在今年前三个季度中,第一工程局都没有完成生产计划,截止八月底,仅工程价值上的亏损就达六十六万九千多元。一月到九月,第一工程局机械经租站每月平均出租的机械只占所有机械的百分之三十。汽车运输队在今年一到五月份的汽车平均出勤率也仅达计划出勤率的百分之四十点五。机械使用率和出勤率降低,就使大批机械长年积压浪费。
为什么会造成机械使用率低、出勤率下降和长期积压浪费的现象呢?对于这个问题,各有关单位各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但是,如果认真分析一下,便不难看出这些看法都不是从主观努力上去考虑问题,而是片面地强调客观原因。如许多人认为机械陈旧,检修质量不好;有些人认为机械施工比人力施工成本高;有些人认为人比机械好管理,机械是专业的,定型的,而人可以作多样性的工作……在这些错误思想的支配下,就干脆不用机械。例如,第五工程段在修建包兰路水阜河大桥工程中,竟不用混凝土搅拌机,而用人工去拌混凝土。在大桥进入高空作业的灌注混凝土的时候,他们又叫十二个人往上拉一斗混凝土,而机械经租站却积压着十二台动力绞车。第三工程段在兰新路施工中,把桥工队现成的机械设备搁在一旁,却用人工打桩。
是不是机械施工真的比人力施工成本高呢?不是的。一九五三年第四季度在乌鞘岭推行小型机械化施工的结果就是证明。乌鞘岭有三百多万方土石方的工程量,按照原计划,需要用十四个联合作业队和一个沙石队才能完成。但是由于推广了小型机械化施工,一般效率提高了百分之六十,最高的还达到百分之三百。结果,减少了四千五百个劳动力,只用了九个联队就完成了任务。在十一月份完成的三十四万五千七百三十七方路基土石方工程中,用机械来完成的就有三十二万方。根据兰新路岔西滩至陈家沟一段的十七公里路基施工中的统计,一台推土机在同样工作时间内可代替一百多人的工作;一台铲运机可代替二百人的工作。这就说明,小型机械施工既能提高效率,减少劳动力,当然也就降低了工程成本。
机械陈旧是不是造成出勤率和使用率低的原因呢?也不全是这样。事实上有很多新机械照样积压。只要加强检修和保养工作,陈旧的机械同样能够为工程服务。例如,在这个工程局里,有一辆一九三六年出厂的汽车,一九五○年就被报废了。可是,在一九五二年“三反”运动中,工人们把这辆汽车修复了。一九五三年,在完成了约三千公里的运输任务后,这辆汽车又报废了。在今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转业军人许国斌在党组织的支持下再次把它修复。使这辆汽车不仅月月超额完成运输任务,还成为汽车运输队一百多台汽车中的“优胜车”。
当然,在全局所有机械中,确有一部分是不能使用的。例如有些接收过来的美国机械,机器破烂,配件也没有来源。此外,也还有一部分机械是季节性的和专用的,如抽水机、鼓风机、除根机、锅炉……不能经常使用。但是,把那一部分破旧的机械彻底检查一下,其中有一部分一定可以修理好。确实不能修理好的,也应该呈准报废。但是,他们没有这样作。目前的情况是:好坏不分,坏的积压,好的也积压;坏的不爱护,好的也不爱护,加上检修和保养工作有缺点,部分机械配件缺乏,就自然给不愿使用机械施工的单位一种借口。
至于有人认为人比机械好管理,人可作多样性的工作,这种看法当然也是不正确的。要知道,机械是由人来操纵的。只要使用得法,机械会给人节省出很多有用的劳动。因此,重要的是熟悉机械并掌握它,使之在建设中发挥出力量来,而不是把设备闲置起来,退回到用人力操作的路上去。
由此可见,第一工程局在小型机械化施工中机械使用率和出勤率低,机械大量积压浪费的原因,决不是机械陈旧,或机械施工比人力施工成本高等问题,而是一个思想问题。确切一点说,是由于领导工作人员的思想问题。今年以来,第一工程局领导工作人员对推广小型机械化施工这一既定方针
一直没有坚持执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时候,没有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数量和性质,事先配备一定数量的机械,指定在某项工程中必须使用机械施工,对于现场单位不愿使用机械施工的情况也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专门负责领导小型机械施工的单位,长时期不能订出切合实际的机械使用计划,以致使机械经租站和机械修配厂在机械出租和检修工作上心中无数。而这种状况,局的领导上也没有及时予以检查和纠正。
在整编机构的时候,第一工程局取消了附属企业处,所属机械、运输两科,由局长直接领导,这种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对小型机械化研究小组的撤销,似还有商榷的必要。这个机构是在一九五四年开始大规模地推行小型机械化施工的时候,为了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而设立的,并且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要坚持小型机械化施工的方针并且使其不断发展,这个机构就不应该撤销。
第一工程局领导上的这种态度在工人中引起了不良影响。比如,同是一个第五工程段,在一九五三年第四季度在乌鞘岭推行小型机械化施工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而在今年包兰线水阜河大桥施工中,却不愿使用机械了。在同一个汽车运输队里,有的人能把破旧的汽车加以修复并且月月超额完成任务,有的人却开着汽车在沙滩上追黄羊,以致发生了烧坏汽缸盖的事件。更严重的是还有人把三辆崭新的汽车拆毁了,其他的司机们从这三辆汽车上来“各取所需”。由于没有及时地奖励爱护国家财产的人,没有给损坏国家机械者以适当的处理,某些工作人员在机械的保管、使用和检修等工作中,产生了“不在乎”的思想。这些,难道不是由于领导工作人员不重视机械化施工和在思想上疏忽懈怠所引起的吗?
我们认为,第一工程局机械化施工中的这种现象,不应该再继续存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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