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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制度需要深刻变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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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1
第8版(科教周刊)
专栏:教育论坛

  高考制度需要深刻变革
  朱永新
  随着6月高考降下帷幕,人们又开始了对于高考问题的思考。应该承认,现行高考制度实行了20多年,在拨乱反正、选拔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的高考制度也日益显露出种种落后于时代的弊端:不利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不利于调动高等学校在专业人才选拔上的自主性;不利于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的分类指导。有人说:高考不改,教育难兴。虽然言重了,但道出高考改革的迫切性。为此,建议高考制度应该有一个深刻的变革:
  国立大学、省立大学、市立大学进行分类独立考试。建议国家集中力量办好10所一流国立高校,每省办好1—2所省属高校,有条件的地市办好1所市属大学;国立大学要面向全国公平招生,必须是全国统一的试卷或者国立大学联考的试卷,严格按照分数录取,不允许有地区的分数差异。省属和市属大学可对本地区学生实行适度优惠入学政策。民办学校则完全自主录取。所有学校必须把录取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把考核学生和录取学生的主动权交给大学。以往大学的招生办公室毫无自主权可言,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政府部门已经决定的分数线基础上去选择生源。有香港学者认为,“大学乃学术机构,崇尚科学,讲究声望,有了这个主动权,相信大学管理层一定重视并加强招生办公室的作用,依据自身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而择优选才,所录取的生源肯定较以前更具个性和符合大学自身的期望”。这个观点是可取的。有人认为这样可能会导致大学的权力太大,甚至会产生腐败,其实不必担心。大学总是需要自己的声誉和质量的,同时有监督的机制,相信大学会比以前更加珍视质量。同时,我不赞成各省和直辖市自己举行考试,因为各省市的分数缺乏可比性,也为录取的二重标准创造了条件。
  把综合评价列入高考招生评价体系。在高校招生选拔上,考试分数不应该是高考录取的惟一标准,应该探索在考试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科学方法。有人建议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大学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学生在中学最后3年的学业成绩及校内排名次序、中学的办学特色、声望及校长、教师的推荐信、学生课外活动、特殊专长、竞赛成绩、奖状证书、学生自撰申请文章、其它社会人士推荐信、必要的面试等等。我认为,如果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可以逐步把大学录取标准多元化,从而推进中学素质教育的进行。同时,应该尽快制订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为那些在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文学艺术、体育技能等方面已取得突出成就和具有公认的特殊才能的学生,开通免试升入高校深造的直通车。
  实行“基础课资格考+专业相关课高校考”制度。(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基础课实行全国统考,每年两次,条件成熟时也可以逐步推行多次考试。多次考试可以是一年考多次,也可以是一年有各种科目的考试。学生从高中二年级起就可以参加考试,最后让学生有机会选择自己的最好成绩。这样,就可以改变一考定终生的制度。通过者即获得报考“专业相关课”资格;要努力提高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命题要力求强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突出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提高分数评价的“含金量”,让死记硬背不再有市场,题海战术不再有效益,应试教育不再成为既得利益者。(2)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各专业的“专业相关课”1—2门,并由高等学校自己组织命题(包括面试)和阅卷,自主决定录取标准。(作者系苏州市副市长、苏州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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