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5阅读
  • 0回复

短信息与公德意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31
第6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文化点评

短信息与公德意识
侯仕军
  信息传递经历了烽火传递、马拉松传递、书信传递、电话传递、网络传递,直到今天的短信传递……可谓是日新月异、突飞猛进。
  然而短信在方便人们沟通交流与信息传播的同时,“信骚扰”问题也随之而来。在很多不经意的时候,总会收到一些“奇怪”的短信,如招工招商、商品“内部处理”等等,让人防不胜防!更有甚者打着某公司周年庆的招牌,恭喜你中了大奖,然后给你致电去领奖,诱你受骗上当。“黄段子”更是不少,而且有的“黄度”很深,极富挑逗性和骚扰性。甚至一些“惟恐天下不乱者”以妖言惑众,混淆视听。据媒体报道,番禺有五人因传播“农药船沉没”的谣言而被公安部门拘留,实属咎由自取。有的短信背后则是“商业陷阱”,给你发一条短信,要求你传发给五个人,十个人,以此实现短信的商业价值。
  面对这些充塞着恫吓、暴力、色情、欺骗的信息骚扰,成年人为之一怒外也别无他伤,但是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广大青少年们,由于好奇心强、心理不成熟、接受事物快,极易影响其成长,甚者还会误入歧途。
  看来,加强手机短信的立法监管已势在必行,一方面执法部门要联同网络商树起一张“过滤网”,以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为大局,有选择地控制好信息传播;另一方面要有明确界定的立法,对于制造、传播不良信息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公众信息认知能力要不断提高。一些学者认为:信息化时代最大的变化是小人物也会影响世界。就是说在这个时代,公众通过网络这种交互传播形式,可以实现人人制造信息、改变信息并且发布信息,从而影响社会生活和意愿。加强公众现代信息意识的培养是当务之急。这种意识的培养,首要的是确立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使公众不要成为不良信息受害者的同时,也不要成为不良信息的制造者或传播者。此外,要立足于公众知识素养的提高,加强公众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现代社会对于信息资源的正确态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