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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逾42亿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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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01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消协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逾42亿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举行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杜海涛报道: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
  10年前的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此为标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介绍,10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制假售假案件88.2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257万件,各地消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77亿元。各级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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