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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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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01
第4版(要闻)
专栏:

  一批法律法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邬焕庆)2月1日是我国农历癸未羊年新春。在人们共贺佳节的欢乐进行曲中,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将从这一天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这是最高法院公布的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第一个系统司法解释,它对现有的原则性的证券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填补了司法实践适用法律的空白,不仅将对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稳步健康发展,而且将切实保护中小股民的权益。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将从2月1日起施行。一段时期以来,企业改制中隐瞒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问题,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个规定旨在规范法院对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为深化我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将起到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巨大作用。
  此外,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也将在2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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