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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在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指出 要依法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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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16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指出
要依法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新修订的农业法、草原法和新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15日举行的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并讲话。他指出,这是新时期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新篇章,要认真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依法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李鹏说,农业健康发展,政策稳定是关键;稳定农业政策,法律是保障。这三部法律,特别是农业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保持党的农村政策的稳定,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是党和国家依靠法律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措施。它们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利于实现从主要靠政策指导农业,进一步向依靠政策和法律共同指导农业发展的转变;实现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农业,进一步向以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行管理的现代农业管理方式的转变。
  李鹏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关于农业与农村方面的立法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届常委会五年来制定和修改了11部农业与农村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业法律体系。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已有19部关于农业与农村方面的法律,还有一批法律涉及农业和农村方面的问题,使我国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主要方面已经做到基本有法可依,为实行依法治农和依法兴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李鹏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将近些年来党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认真总结了各地方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体现了十六大精神,适应了新世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归根结底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要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关键是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好这几部法律,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李鹏最后说,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农业法等三部法律的贯彻实施。要将法律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农业法的贯彻实施,与贯彻落实十六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与统一部署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制定规划,抓好各项法律规定的落实。要做好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增强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农村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确保农民群众了解、掌握法律规定的内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社会意识。要抓紧做好配套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立法权的地方也应根据当地实际和需要,因地制宜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将法律中原则性的规定加以具体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主持。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国家计委秘书长张晓强、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分别结合各自部门的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三部法律作了发言。
座谈会是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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