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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珮云在《防震减灾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要求 加快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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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2-15
第4版(要闻)
专栏:

  彭珮云在《防震减灾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要求
加快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
本报北京二月十四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今年三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五周年。为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地震局今天联合在京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珮云指出,《防震减灾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全社会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活动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实施五年来,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法律体系,执法和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公众的防震减灾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彭珮云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要认真研究、探索科学有效的宣传方式,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与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结合起来。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深入贯彻这部法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律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防震减灾的社会氛围。
彭珮云说,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管理。各级人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与此同时,《防震减灾法》的一些配套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并不断加以完善。
彭珮云强调,加快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是贯彻《防震减灾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积极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救”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彭珮云指出,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为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开轩主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丽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中国地震局局长宋瑞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介绍了《防震减灾法》执行情况,提出了进一步贯彻的意见和建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家计委、科技部、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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