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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免费保管期节假日应顺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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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02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读者建议

  包裹免费保管期节假日应顺延
正月初八(2月8日)一上班,收发就送来一张包裹单。我赶紧到邮局去取,工作人员一看邮戳,说包裹是2月1日到的,免费保管期是从包裹所到之日起算7天,所以我这个包裹超期1天。我说春节7天假是全国统一的,就算单位里有收发,不是急事也没人通知,最早也要上班才能知道。邮局工作人员态度倒是蛮好,她的解释是,既然邮局正常上班,这个期限就不算不合理。幸好只有两角钱,大过年的也不想闹不痛快,我就将超期款交了。
  邮政包裹免费保管7天的内部规定已执行很久了,而国家实行长假是近几年的事。现在一年有春节、“五一”、“十一”3个7天长假,按邮局规定算,假期第一天到的包裹,即使接收人上班后马上去取,也已超过免费保管期了。邮政部门工作人员节假日期间不休息,是其行业性质包括行业竞争、部门利益的需要,不能因此就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休假的广大消费者适应邮局的需要。
  建议修改有关规定,把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包裹免费保管期限适当延长。
  中国建设银行承德分行 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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