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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群众不要滥伐林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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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01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教育群众不要滥伐林木编辑同志:
去冬今春我处曾派工作组到各地了解森林保护管理工作的情况,发现在浙江、广东、湖南、山东、贵州等省某些地区滥伐森林的现象很严重。
为什么在某些地区产生了滥伐林木的严重现象呢?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的领导机关没有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以及山区农业、林业、牧业和副业生产的特点,进行多种经营,而片面地强调在陡坡山地开荒增产粮食。像浙江省缙云县缙仙区西流村尹洪究等三户,因为开荒生产就砍伐林木二千多株。湖南省沅陵县黄腊溪乡农民汪云注因为要种杂粮,就砍去杉树、松树九千多株。这些地区砍下的木材,也往往不可能被完全利用起来。据浙江省金华专署的不完全统计,1955年松阳、缙云等五县砍下的林木,还有十一万根没有卖掉。
有些地区在建立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时候,对林木入社问题处理不当,或者对政策宣传得不透,引起有些农民的顾虑,也是造成滥伐林木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如陕西省鄠县赵王区六合乡建立高级社的时候,就因为对林木处理不当,以致发生了农民砍树的现象。
此外,有些地方的厂矿部门使用木柴为燃料,也促使农民滥伐林木出卖。如陕西镇安、宁陕等县的铁工厂一年需要木炭六百万斤,折合木柴达六千万斤,如果以每株树出三百斤木柴计算,每年约需砍伐二十万株树。这是祖国森林资源的严重浪费!
森林,是祖国建设的重要资源,也是改良自然条件的重要保证。为了适应祖国建设的需要,目前全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林业建设。因此,更应该做好护林工作,杜绝滥砍树木、毁林开荒等人为的破坏森林的现象。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各地领导机关注意,以便共同做好森林的管理保护工作。
首先,在林区、半林区以及封山育林地区,应该密切结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深入宣传和坚决执行林业政策,领导和教育群众科学地经营森林,做到合理采伐利用,并且组织群众做好护林工作,保证森林的安全。
其次,贸易、合作部门在收购木柴、木炭和木材的时候应该贯彻护林方针,加强计划性,严格控制收购数量,并且做好对群众的教育工作和收购的组织工作,防止盲目砍伐林木的现象,以免造成国家的重大损失。对于各地仍然用木材作燃料的工矿单位,有关领导机关和林业部门应该尽可能帮助它们改用煤炭或其他燃料。
最后,林业部门应该经常深入林区检查护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护林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该进行表扬,对护林工作做得不好的要提出批评并进行教育,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坏分子应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林业部森林经营局林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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