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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中日铁路工人友好合作 两国铁路工人代表签订五项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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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1
第5版()
专栏:

加深中日铁路工人友好合作
两国铁路工人代表签订五项协议
据新华社讯 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同日本国营铁路工人访华友好代表团二十八日在北京签订了加强中日两国铁路工人友好的五项协议。
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王志杰,日本国营铁路工人访华友好代表团团长铃木清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协议说: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与日本国营铁路工人访华友好代表团,根据1955年11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先生与日本工会总评议会议长藤田藤太郎先生之间所订的协议,为加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的铁路工人的友好,并进一步具体地发展这种友好,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的结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实现两国邦交正常化而努力。
二、反对试验和使用原子弹、氢弹。
三、为加深亚洲铁路工人的联系、友好和加强团结而努力。
四、定期交换代表团。
五、共同努力通过交换照片、电影、机关刊物、绘画等,促进体育、文化活动家的来往,以进行体育、文化活动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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